2017年11月4日 星期六

政一B莊易霖

姓名:莊易霖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15
日期: 2017.11.04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1040003-1.aspx

標題】

要求釋放劉霞 國際知名作家連署請願

【內文】50多名國際知名作家今天連署請願,發表給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的公開信,呼籲他釋放已故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遺孀劉霞

距離劉曉波今年7月13日辭世已超過百日,但劉霞迄今仍未公開露面,行蹤成謎。

50多名國際知名作家,包括奈及利亞女性主義作家阿迪契(Chimamanda Adichie)、美國小說家羅斯(Philip Roth)、加拿大女作家瑪格麗特.愛特伍(Margaret Atwood),作家泰居.柯爾(Teju Cole)、沙邦(Michael Chabon)以及才獲得英國「布克獎」的美國作家喬治.桑德斯(George Saunders)等人,在「美國筆會」(PEN America)網站聯名發布給習近平的公開信,呼籲釋放劉霞,目前已有近百人參與連署。

信中表示,身為作家、藝術家,以及美國筆會的支持者,「我們寫這封信,顯示我們對於詩人劉霞持續遭到軟禁的關切。」

信中要求習近平解除對劉霞的一切限制,包括對人身自由,以及禁止與親友、媒體自由會面及發言的限制。

信中指出,知名詩人、畫家、攝影家劉霞儘管從未遭到起訴,卻從2010年起遭到軟禁,顯然僅因為她是劉曉波的妻子。由於遭到禁錮多年,據悉劉霞的心理及生理狀態堪憂,包括被診斷出憂鬱症及心臟疾病。

信中表示,劉霞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在7月15日劉曉波的葬禮上,自此未曾公開露面,親友無法與她會面,試圖造訪她住所的媒體與外交人員也都遭到維安人員擋駕。劉霞在8月公開的短片中說,希望大家給她「哀悼的時間」,但顯然是照劇本演出,劉霞並沒有發言自由。

信中表示,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美國國務院等都希望習近平解除對劉霞的限制,還她自由。「身為作家、記者以及自由倡議者,我們加入他們同聲呼籲。」

信中也提醒習近平,中國大陸在世界人權宣言(UDHR)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上都有簽字。劉霞遭到軟禁,顯然違反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在2011年訂立的國際規範。中國身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一員,更必須遵守國際義務。

信中訴求習近平的良心並發揮同理心,表示劉霞多年來多苦多難,健康狀況堪慮,與關心她的人隔絕,且正因為喪夫而深深悲痛,應該讓劉霞與親友、國際社會見面,讓她自由行動,恢復她與外界的聯繫。

「衛報」報導,美國筆會執行主任諾塞爾(Suzanne Nossel)表示,美國總統川普即將訪問北京,希望他屆時能表達美國關切中國不人道、不公正囚禁劉霞一事。
【相關憲法條文】
第1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8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保障。

【其他相關條文】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Article 3.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life, liberty and security of person.
Article 9.  No one shall be subjected to arbitrary arrest, detention or exile
Article 13.  
(1)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movement and residence within the borders of each state. 
 (2)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leave any country, including his own, and to return to his country.

心得評論: 我想相較於其他的方面,中國的民主是最為人所詬病的,其實我應該要
說,中國沒有所謂的民主,諾貝爾和平獎的得主劉曉波,也就是這事件劉霞的丈夫,在
被中國囚禁長達八年之久後,因癌症死於獄中,直至死亡那刻,八年來從未呼吸過自由
的空氣,劉霞也因丈夫的緣故,遭受中國官方諸多的壓力與不平等對待。
     深入的探討,世界人權宣言中極力所保障的就是人權,我上述所列舉的第三,第九
與第十三條,都是對於人權所重視之條文,相形之下,我認為共產黨的缺點就是不能對意思
表達之自由有所保障,這也是長久以來人民對於共產政府,對於人民權利所作之壓迫行為
,感到厭惡的原因,慶幸自身身處在有憲法保障人身自由與權力的國家,但這並不代表我們
就可以不去關心那一些人權遭受損害之人,因為我們無法預測,何時我們會同樣的遭受不平等
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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