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4日 星期六

政一B 陳采淇

姓名:陳采淇
班別:政一B
學號:06114237

【標題】英36閣員涉性騷擾 梅伊下令清查

出處:https://tw.news.yahoo.com/%E8%8B%B136%E9%96%A3%E5%93%A1%E6%B6%89%E6%80%A7%E9%A8%B7%E6%93%BE-%E6%A2%85%E4%BC%8A%E4%B8%8B%E4%BB%A4%E5%BE%B9%E6%9F%A5-162600205.html
日期:2017/10/31  12;26

【內容】

英國政壇性騷擾風波越演越烈,繼內閣官員卡尼爾承認要求女秘書購買情趣用品後,有保守黨助理公布一份國會女員工討論性騷擾問題的手機群組對話內容,裏頭提到36名保守黨內閣成員和議員的姓名及性騷擾情事,包括有議員「毛手毛腳」,大臣「和研究員有不當性關係」,官員「付錢要女人閉嘴」等。英國首相梅伊下令徹查,盼打擊政壇性騷擾文化。
英國政治部落格福克斯報導,國會女員工手機群組對話被整理公開,裡面指名道姓寫道,有兩名內閣大臣有不當性騷擾行為,有人不當性行為,另有12名國會議員性騷擾女性員工,4名國會議員性騷擾男員工。
英國首相梅伊發言人表示,這些行為「令人完全無法接受」。工黨領袖柯賓譴責官員行為「扭曲且令人丟臉」,並表示「這種文化已經被縱容太久。」
英國太陽報上周率先報導英國國會的性騷擾問題,報導中說,問題嚴重到國會女員工在手機通訊軟體成立群組,討論被性騷擾的親身經驗。

【相關條例】

憲法: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證。
第18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第153條 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態,予以特別之保護。
第156條 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

性別平等工作法:
第12條本法所稱性騷擾,謂下列二款情形之一: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
    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
    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
    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
    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前項性騷擾之認定,應就個案審酌事件發生之背景、工作環境、當事人之 
關係、行為人之言詞、行為及相對人之認知等具體事實為之。
第13條 雇主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其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
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雇主於知悉前條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第一項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之相關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 


【心得】

從以前到現在由於男女的不平等造就了很多在工作上的問題,例如:性騷擾、玻璃天花板這類的情形,當然我所提到的性騷擾並不是只涵蓋了男性對女性,也包括了男性對男性、女性對男性或是女性對女性,根據我在上面所提到的《性別平等工作法》和《性騷擾防治法》對於性騷擾的狀況都有所規範且也有救濟的途徑;但我們現在該去思考的是:倘若制度法規都如此的完善,為什麼還是有很多的受害者選擇隱忍,直到事情爆發前都沉默不發生呢?
我認為是因為在很多職場都有所謂的常規文化,不是誰去訂定的規則,而是一種隱形的規定,大家被迫默默去遵守且大多數都不會有人起身反抗,也因此讓這些不好的文化縱橫下去。雖然政府在法規上盡力去做到能做的,還是希望政府在於實地考察、實際救濟狀況等能夠多下點心去理解,並設立更多的法規去要求職場營造一個透明、乾淨的環境。
對於性騷擾或是性侵害的法規也可以在加重一點,目前的罰則還是著重在金錢上,但我認為可以再增加一些勞動和心理課程上的罰則,我相信政府也能同意抓到犯人給予他們懲罰的主要目的還是希望他們能夠改過自新,比起罰一些沒有意義的,不如多點教育和勞動上面的罰則,應該能更有效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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