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5日 星期六

政三B 郭維軒

班級:政三B
學號:04114232
姓名:郭維軒


標題:中和大火 舊違建木造隔間濃煙斷生路
出處:今日新聞  2017年11月23日 00:36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71123/2649452)
作者:王鴻國、黃旭昇、魯鋼駿


報導內文:
新北市中和22日晚間發生出租套房火警,造成8死1命危2傷的重大傷亡。新北市府消防局副局長李清安現場受訪表示,肇因於木造隔間容易起火燃燒,且濃煙相當大,民眾不容易逃生。
新北市府工務局主任秘書江南志受訪表示,合法房屋進行隔間改裝,必須向工務局建造科申請變更使用,一般住宅區隔成出租套房供營利使用,不符合土地分區使用的規定。
工務局說,改裝的出租套房,明顯不是自用,即使建築物所有權人向工務局申請也不會核准。漏夜初步清查,火警現場頂樓違建是在民國96年被查到,是列管在案的舊違建。
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出租套房,今天晚上發生火警。消防員在現場發現兩具焦屍,一共送7名無呼吸心跳者就醫。消防局統計傷亡名單,火警共造成8人死亡,1名重傷,2人輕傷。
市長朱立倫22日深夜,也神色凝重趕到現場瞭解火災搶救狀況,慰問消防人員,以及聽取善後處理措施。消防局火災調查科漏夜在現場調查起火原因。
消防局副局長陳崇岳在火警現場受訪表示,火警現場為5層樓建築,其中4樓有12間、5樓為13間隔間出租套房;消防員和房東晤談,了解房客背景及事發原因,至於死傷人員身分,則待進一步調查確認。
新北市府消防局副局長李清安,22日晚上受訪表示,中和出租套房大火造成重大死傷。因木造隔間易燃,濃煙相當大,火災原因將由火災調查科調查。
李清安表示,火警現場在建築物出租套房的4樓、5樓,災害現場發生據報後,立即出動搶救。不過,現場是木造隔間,起火後,濃煙迅速竄升,造成住戶逃生困難。
李清安表示,至於起火點是否在4樓,仍要調查,5樓則是遭受濃煙襲擊,也阻斷了民眾的逃生路。他說,警方也與房東調查瞭解,調閱相關詳細的資料、房子出租的狀況。
李清安說,火警共出勤消防救護車輛有34輛消防車,27輛救護車,178名消防人力。火勢在晚間9時許清理現場後,將傷患分別送往新店慈濟、永和耕莘、雙和醫院急救。
醫院說,這些到院前死亡者,因吸入性嗆傷導致呼吸衰竭,外觀有明顯燒燙傷,經醫護團隊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相關條文:
1.憲法 第 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2.憲法 第 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心得:
住宅問題是目前社會中越來越嚴重的議題,買不到房子或租不起房子的人越來越多,所以只能選擇便宜的房子去承租。由於物價的上升,以及房價被特定人士拉抬,工作薪資普遍不高等各種複雜關係影響下,繁重經濟壓力造成許多人沒地方住。上述新聞只是這個社會中其中一個情形,還有很多的人也面臨到這樣的問題。一旦失業沒有了經濟來源,或是工作所換來的薄薪根本不夠負擔,遲早會從住宅問題進而衍生到社會問題。因為需要錢,這些人可能被當成人頭帳戶之類的,或是被拐去進行偷搶拐騙,甚至逼不得已找地下錢莊。後續問題的嚴重性我們根本無法預期,現在政府以社會住宅為解決的方案。但社會住宅的政策是否真的能降低這些情形,其實我覺得是有待評估的。如果連最基本的經濟都無法負擔,即便社會住宅的房租再低,在食衣行育樂上的花費也無法負荷,造成貧困的問題是很全面的。我倒是認為,與其一直吵著要蓋社會住宅,不如幫助許多人找到一份安穩、薪資足夠生活的工作,才是更能幫助那些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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