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5日 星期六

政一B 陳紫渝

姓名:陳紫渝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7

【標題】辛巴威萬年總統下台後 這件事讓人民馬上有感
【時間】2017/11/24
【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124001030-260408
【內文】

路透報導,93歲的穆加比告訴談判人員,他想在辛巴威終老,沒有計畫流亡國外。

穆加比政權垮台,辛巴威人馬上「有感」的好處,就是開車上路不用再被警方敲詐了。

在辛巴威開車,在公路上可見無止盡的警方路障攔查駕駛人,駕駛人為了警方躲避冗長詢問,只好不情願地支付賄款脫身。有駕駛每週繳交警方賄款23次,每次支付5美元(約新台幣150元),甚至10美元。

警察索賄正是穆加比統治下的生活象徵。但自從軍方在14日奪權,並迫使穆加比下台後,首都哈拉雷(Harare)各地及主要國道沿線,幾乎看不到一名警察。

辛巴威前副總統姆南加瓜(Emmerson Mnangagwa)周五 (24)將宣示就職總統。對於一般老百姓而言,未來或許不可知,但索賄交通警察的消失,已成為辛巴威人歡慶穆加比下台的理由。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第 2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憲法第 10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憲法第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 22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 23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憲法第 24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
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憲法第 46        
總統、副總統之選舉,以法律定之。

【心得評論】
         穆加比雖然在 1970年代是領導辛巴威走向獨立的重要人物,但這些年來,他因為打壓異己與失敗的經濟政策飽受批評,再加上全家人高調揮霍奢華的生活態度,早已成為辛巴威人民急著趕下台的萬年總統。
        被軍方高度推崇而繼任的總統姆南加瓦,雖然曾也被控策劃選舉暴力、綁架勒索、掠奪國家資源等,在國會大選中兩度失利,代表他其實並不受當地民眾喜愛支持,但面對這次軍方成功終結穆加比政權,當地人民仍是樂見其成,一直以來遭受穆加比監控的國營電視台也認為國家已獲得自由與解放。
       從以上報導來看,當地警方在執法上並沒有正當性,也違反警察具有保護人民之義務的原則,人民的財產權與遷徙自由權也因此受到威脅。在臺灣,民眾對於交通警察可說是又愛又恨,經常性的測速臨檢常被民眾認為是警察為了衝業績的舉動,但不可否認這些嚴格的執法行為,對於道路安全與人民的生命財產是具絕對的正面利益,生活在民主且受法律規範的國家,警察為人民保母的觀念對我們來說早已成為理所當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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