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8日 星期六

政一B 林毅


姓名 : 林毅

班級 : 政一B

學號 06114225



【標題】公然侵犯人權 美制裁北韓個人與實體

【新聞來源】2017/10/27 19:25 中央社華盛頓綜合外電報導


【內文】

美國今天以殺害、虐待、強制勞動和海外追捕尋求庇護者等「明目張膽的」侵犯人權行為為由,對7名北韓個人和3個北韓實體實施制裁。

路透社報導,美國財政部長梅努欽(Steven Mnuchin)在聲明中表示:「今天的制裁鎖定北韓軍事和政府官員。我們也鎖定北韓金融機構,他們企圖透過強迫勞動的行為賺取外匯,維持政權運作。」

受制裁的人有軍事安全司令部正副司令官、人民安全部第一副部長和勞動部長。北韓駐中國瀋陽領事館總領事和北韓駐越南大使館的一名外交人員也受到制裁。

這份聲明指出:「我們尤其關切進行秘密警察任務的北韓軍方,他們對各種形式的異議行為加以懲處。」

「另外,在北韓以外地區進行任務的軍隊會追捕尋求庇護者,逮捕並強迫北韓公民返國。」

此外,包括一家建築公司在內的3個機構,也成為遭制裁對象。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8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10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

1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3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5任何人不容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不人道或侮慢之待遇或處罰。

9任何人不容加以無理逮捕、拘禁或放逐。

13

  一、人人在一國境內有自由遷徙及擇居之權。

  二、人人有權離去任何國家,連其本國在內,並有權歸返其本國。

【心得】

長久以來北韓的人權議題在國際上總無法輕易解決,儘管在世界人權宣言已明訂條文保障,但北韓卻不予遵守,對外宣稱不得干預本國內政,且對國際制裁嗤之以鼻;對內則加強塑造金氏家族的個人形象與政治權威。視廣大民眾為草芥,棄基本人權於不顧,在政治上,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繼續迫害異議人士。


我對北韓這個國家極感興趣故時常關注北韓的新聞與外媒實地採訪的紀綠我發現人民只要對當權者忠心服從國家的一貫政策基本上生活不會有大問題而北韓人民也習於如此,甚至樂於如此,且未覺任何不妥之處。雖然北韓的基礎建設與民生用品並未如外界認為非常落後、全然跟不上時代,但相較歐美先進國家與未來趨勢,的確還有極大改進之處。政府若要得到人民更大的支持,是不是該多投入心思與預算朝這方面努力發展,而非全心全意發展核武,造成世界恐慌,破壞世界和平?回到新聞裡,我想美國的這波制裁,只是針對個人與企業,如同之前聯合國的制裁,並未打到北韓的痛處,故最終的結果應該成效不彰。


我想不能怪罪北韓人民的愚忠與對世界的無知最大的罪責在於政府是金氏家族不斷洗腦人民外加政府對外的敵對政策導致北韓人民如此痛恨世上其他民主國家然而北韓人民卻也如井底之蛙對共產主義、對金氏政權、對未來從未有任何質疑與熱切的探索,他們只知道盲從金正恩,認為美國、日本是世上最邪惡的核心,卻渾然不知北韓正是目前帶給全世界最大威脅的國家。在他們心中只有過去慘痛的殖民歷史與韓戰從未仰望光明的未來一心只想要用軍事報復,卻不知用經濟、用高科技、用人文歷史來打敗對手,獨步稱霸世界。


當這群盲從者中,終於有發現真相的人,他們想告訴其他人,其他人卻全然不相信,繼續盲從金正恩是他們唯一的太陽。最終這群知道真相的人,只剩「死」這條路選擇,他們被迫逃離家園,時時面臨被槍殺與被遣返的危險,我只想問:這種國家還有一絲未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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