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政院函請立院同意促轉會名單 主委黃煌雄現為無黨籍
時間: 2018.04.13 | 16:23
出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4-13/120779
【內文】
行政院今(13)日表示,已將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提名人選黃煌雄、張天欽、楊翠、葉虹靈、彭仁郁、高天惠Eleng Tjaljimaraw、尤伯祥、許雪姬、花亦芬等9人名單函送立法院審查。其中,民進黨的創黨成員之一黃煌雄,目前的黨籍情況則是無黨籍。
政院指出,去年12月27日總統公布「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依該條例規定,促轉會為行政院轄下之二級獨立機關,並置委員9人,除正、副主任委員及其他委員3人為專任,其餘4人為兼任,同一政黨人數不得逾3人,同一性別人數不得少於3人,均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本次促轉會委員之提名,為促進轉型正義及落實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經行政院審慎考量,並就相關領域遴選優秀人才;另外,行政院在提名時已併同考量政黨及性別比例,以符合促轉條例之規定。本次提名作業期盼立法院能儘早依法定程序完成審查,以利促轉會業務得以順利運作。
根據政院提供的資料,備受爭議的主委黃煌雄目前74歲,為9位被提名者年紀最大;他的黨籍則是無黨籍。此外,除了張天欽、高天惠兩人具有民進黨黨籍、 葉虹靈具有社會民主黨黨籍外,其餘六人都是無黨籍身份。
【中華民國憲法】
第 61 條:行政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第 63 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憲法增修條文】
第3條: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心得】
對於轉型正義,我有一點點想法。我認為轉型正義不僅是在追求歷史一路以來的真相,同時也在檢驗人們如何在面對權力以及誘惑之下,仍可以堅定理想。而其中主委是相當重要的角色,更可以說是門面,甚至他能代表這個機構的價值。但在一些新聞以及資訊中,我得知了一些黃煌雄主委的相關消息。他曾經為了自己能繼續提名為監委,討好總統,甚至在當時洩密的檢察總長案中投下不同意罷免票,也曾經有類似消費蔣渭水、利用台灣史的行為出現,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做出不適合的事。這些,會讓人懷疑他對於轉型正義的代表性是否足夠,進而對於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審查的名單有了些遲疑。或許我的想法可能沒有非常客觀,也或許有被媒體混淆視聽,但這些是我目前閱讀完此新聞的些許疑惑。也希望立法院能盡快依法定程序完成審查,好讓促轉會的任務可以順利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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