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 星期一

德文三 呂學楷

班級: 德文三
姓名: 呂學楷
學號: 04123054

【標題】時力絕食反勞基法 總統府周邊全封成「史上最大禁制區」
【時間】2018年01月06日 16:02
【出處】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106/1087360.htm

【內文】
▲時代力量禁食,總統府周邊(紅線範圍)全管制。(圖/翻攝自google map)

為抗議《勞基法》修法,時代力量立委自5日晚間前往總統府前絕食,要求總統蔡英文出面,警方不敢大意,從衡陽路往重慶南路及凱道往公園路段進行大範圍管制,遭網友砲轟「史上最大禁制區」,不過目前仍採柔性勸導,以准出不准進為原則。

立法院臨時會5日登場,民進黨團力拚下周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為阻擋該法審議,由總召徐永明帶頭以鍊條反鎖議場,民進黨立委聞訊後則連忙搬來油壓剪,1小時內就突圍,時代力量則選擇到凱道禁食,直到到蔡英文出來為止。

根據《集遊法》第六條規定,總統府及其官邸周邊屬禁制區,集會、遊行不得在內舉行,但目前警方仍採柔性勸導,准出不准進,避免狀況擴大;針對何時驅離,現場指揮官、中正一分局長廖材楨表示,會在看現場狀況而定,至於大規模封路,廖材楨則指出,因為時代力量藉由網路號召群眾,這是必要的管制。

中正一分局也發出新聞稿,強調為了總統府、立法院等機關安全維護,從今0時至7日晚上8時,針對本市中正區「衡陽路(不含)以南、公園路(不含)以西、愛國西路(不含)以北、桃源街(不含)以東」所圍區域,進行阻絕器材架設並實施交通管制(視狀況提前開放或延後)。

面對時代力量絕食抗議,統府秘書長吳釗燮6日前往探望表示希望回歸國會裡理性討論,對於有委員質疑總統府前維安過嚴,吳釗燮說,總統府周邊是遊行禁制區,維安任務的執行,由警政等安全單位依據專業考量來進行,他希望委員們看在這麼多警察弟兄徹夜執勤,並且展現最大善意與彈性上,尊重他們的專業執勤,讓員警們不用受到為難。

【相關憲法條文】
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 72 條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第 153 條    
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
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態,予以特別之保護。
第 154 條    
勞資雙方應本協調合作原則,發展生產事業。勞資糾紛之調解與仲裁,以法律定之。

【心得】
此次勞基法修法,時代力量及部分學者認為其不符合實際勞工需求,所以要求蔡總統能暫緩修法事宜,能坐下來聽取勞方各界意見再進行相關程序。而此次由時代力量所發起的抗議活動,除了使總統府周圍成為最大一次的禁制區之外,警方「只出不進的策略,也會讓人不禁思考,這種方法雖說形式上屬於柔性勸導,本質上只是換個方式將群眾包圍起來呢?只出不進也影響到人身自由 ?而蔡總統也在近日回應時代力量的信,內容也提到這幾天也有召集許多相關人士議談。但近日的民調卻顯示出大部分民眾其實是支持修法的。不管結果如何,我希望都不要有流血衝突,希望能以和平且不失民主的方式來解決這次修法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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