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鍾念葳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7
[標題]反同公投三案通過 性平團體籲投「不同意」作戰開始
[時間] 2018-04-19 18:18
[內文]
中選會昨天通過反同公投三案,其中一項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內(國中及國小),教育部及各級學校不應對學生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引發眾多性別團體抗議。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對此發出三點聲明,呼籲關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者不要連署此提案,且若此公投提案經過第二階段連署門檻,投票時請投下「不同意」,用選票守護台灣下一代的未來。
性平教育協會指出,對中選會通過此剝奪學生受教權、違反教育專業理念,且有悖於性別平等教育精神的公投提案,感到無比震驚與失望。
第一點聲明指出,同志教育不是單為同志學生而設的專門教育,而是培養孩子認識並尊重差異的公民素養教育,指出依據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12條:「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學校有責任來打造沒有歧視及霸凌的性別友善校園環境,並提供相關教學內容,採取各項消除歧視的積極措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中的同志教育也依此而來。但此公投提案將同志教育誤導為同志養成教育,不僅混淆了同志教育目的,更汙衊抹黑製造錯誤印象,造成社會的恐慌與對立。
第二點聲明表示, 從小就開始教育孩子對多元性別的理解與尊重,才能建立安全的校園環境與性別友善的社會。他們指出,對於性別或性傾向的霸凌,在國小階段就開始出現,於國中時期最為嚴重。此公投提案以適齡為名,反對國小國中階段的孩子接受同志教育,如此將剝奪孩子認識差異與學習相互尊重的機會,令國中小校園的性別霸凌更加嚴重。
第三,此案以公投決定教育內容,不僅罔顧教師教育專業,更侵害學生受教權。他們指出,我國國民教育之內容由教育主管機關訂定,教學用書由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委員會經嚴謹程序審查。《教師法》及《教育基本法》保障教師的專業自主權,教師應負積極維護學生受教權之義務。2017年的研究顯示,近九成的學生認為「學校有必要實施同志教育」,超過八成的學生認為「同志教育應盡早實施」,但此公投案意圖禁止部分教育內容,學生學習權益將受到嚴重損害。
他們呼籲關心台灣性別平等教育者不要連署此提案,並且向身邊的人說明該提案可能重挫台灣多年來 在性別平等教育之努力,讓下一代陷入不利處境。依現行公投法,我國年滿18歲且未受監護宣告者即具行使公民投票權力,有效同意票數需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數達投票權人數25%以上,才能通過。若此公投提案經過第二階段連署門檻,投票時也請投下「不同意」,用選票守護台灣下一代的未來。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7 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21 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 12 條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學校應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並公告周知。
[心得]
我覺得人民都有受教育之權利,所以沒有人能夠去剝奪他們學習的權利,也不能侵害學生的受教權,而且從小就讓孩子們學習尊重每個人不同的的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著是性傾向,也能降低校園性別霸凌或者性別歧視,我認為這不是件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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