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3日 星期六

政一B 徐崇祐

姓名:徐崇祐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9

標題:西班牙法院再判 第二批台灣詐騙犯將引渡中國
時間:2017-12-23 10:30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91548

內容: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西班牙國家法院15日同意中國要求,將首批121名包括台灣人在內的嫌犯引渡到中國,今天再度同意第二批93人,總計214人,其中大部分來自台灣。目前法院進行到二審,嫌犯仍可上訴。

西班牙與北京政府合作逮捕269名中國籍和台灣籍的詐騙犯,其中218人是台灣人,騙取中國境內民眾金錢,涉案金額高達1200萬歐元。該詐騙集團冒充受害人的親友或警察,要求將款項匯入犯罪組織的帳戶。

據《中央社》引述當地媒體報導,西班牙法院今天再度同意引渡93名詐騙犯到中國,原本預計明年初才會做出第二批引渡決定,判決明顯比預期的早。

報導提到,嫌犯辯護律師表示,台灣並非中國的一部份,台灣人不應該被引渡到中國,他們能會因此受到虐待,被判無期徒刑,但遭到法院駁回。西班牙法院認為,該案為電信詐騙,與台灣的政治處境無關,且中國法律規範不會採行無期徒刑,也不會處以死刑。

相關憲法條文: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 77 條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
之懲戒。
第 141 條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
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
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
先前北京法院已經對於肯亞詐騙案作出判決,現在西班牙政府與北京政府合作,再度將當地台灣詐騙犯移送中國處理,先前肯亞案發生時,就有立委痛批這已侵害到我國主權,而這次又再度發生類似事件,如同清朝末年,清廷因受列強侵略被迫放棄司法裁判權,在中國土地上違法的外國人清廷無力管轄,此舉讓中國毫無國家尊嚴,現在台灣的處境也是如此,在他國犯法的台灣無法送回台灣審判,而是送到中國去處理,這使我國的司法主權蕩然無存,台灣被迫接受北京政府的管轄。

不過一般民眾對於此事件,許多人倒是拍手叫好,認為這些詐騙罪犯可惡至極,送到中國去被判重刑大快人心,這種心態可以理解,身在台灣不時就會接到詐騙電話,而社會新聞也常看到有人遭詐騙高額鉅款,台灣人早就對於詐騙集團恨之入骨,而且過去遭逮捕的詐騙犯,在台灣受到的判決社會大眾都認為輕判,使人無法接受,詐騙犯罪的歪風在台灣也沒有改善的跡象,因此也就默認了國外詐騙犯送審中國的事件。

雖然詐騙集團很可惡,但我想這樣下去不是辦法,目前的狀況是台灣詐騙犯罪猖獗,而且遍部海外,不只是台灣,許多中國地區居民受害,因此北京政府才會如此積極的處理此事件,而海外詐騙犯遭送審中國,我國政府也無力介入干涉,造成此問題的原因除了我國國際力量不足,無法與北京抗衡維護我國司法主權,此外就是台灣詐騙犯罪的情形過於嚴重,已經影響到中國地區的居民,我覺得目前現階段最能夠也最應該要解決的便是此問題,對於詐騙犯罪我國似乎無法有效遏止,目前就好像是自己家的小孩犯錯管不了,只好讓別人來管,這對我國來說是很丟臉的一件事,因此最根本的做法應該要想辦法打擊這些詐騙集團,除了能夠提升我國國際形象,最重要的是能夠降低國人遭詐騙的風險,符合本國利益。

正如同過去抗戰時期蔣介石曾說過的:「攘外必先安內,安內以攘外」如果連我國民眾對於政府制裁詐騙犯罪都沒有信心,又如何能夠對外大聲保證能夠處理此問題呢?因此希望未來政府能夠有效遏止此歪風,使國內對於國家及司法有信心,如此便能夠一致對外捍衛國家的主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