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劉宗諺
班級:政一B學號:06114226
【標題】
軍改協商後未赴政院 柯建銘:賴揆尊重黨團決定
【出處】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6170097-1.aspx
發稿時間:2018/06/17 15:20
最新更新:2018/06/17 15:20
【內文】
(中央社記者劉冠廷台北17日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說,民進黨團沒有在軍改案協商後去見行政院長賴清德,根本沒有所謂賴清德交代軍改案一字不改一事,賴清德全權尊重黨團決定。
立法院長蘇嘉全15日繼續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攸關軍人年金改革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針對第一輪協商時所保留的18條條文,再做第二輪協商,但多數條文包括起支俸率、離婚配偶請求權、18%優存利息、施行日期等,朝野仍未能達成共識,預計19日院會拚三讀。
不過,聯合報今天報導,15日協商後民進黨團與國防部長嚴德發、退輔會主委邱國正等赴政院與賴清德、主責年改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開會,會中賴清德指示將全面回到表決,行政院版本一字不讓。
報導也指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彥秀表示,她在得知消息後去求證,確實從退役團體那邊獲知國防部、退輔會和民進黨團幹部有赴政院協商,行政院認為軍改的條件已經夠好,打算一字不讓;對此,柯建銘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嚴正駁斥。
柯建銘說,沒有所謂的協商完畢後去跟賴清德碰面一事,到目前為止,賴清德還不知道他們協商結論內容,直到昨天,他都還在辦公室檢討軍改案的條文中,還有什麼內容可以再調整。
柯建銘強調,賴清德全權尊重黨團決定,因此沒有所謂賴清德說「一字不改」這件事,賴清德不可能做這樣的決定。
柯建銘說,目前保留的16條條文中,包括時代力量的版本,有2條勢必要表態;親民黨團也有2條要表態,加上3條離婚配偶請求權等,剩下的9條條文中,真正關鍵的有5條,其他都會重新檢視。
因此柯建銘認為,李彥秀的說法是不道德的,是不是為了19日要表決想推翻協商,用案海來卡軍改案通過的時程,「你要就講明,不要製造假新聞,用不道德的行為」。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王定宇表示,15日協商後,民進黨團與國防部、退輔會等官員,在立法院繼續討論尚無共識的16條條文中,可否還有討論的空間,一路討論到下午5時許。
對於聯合報的報導內容,王定宇說,行政院無法這麼做,他們也沒有去行政院談。(編輯:林淑媛)1070617
立法院長蘇嘉全15日繼續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攸關軍人年金改革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針對第一輪協商時所保留的18條條文,再做第二輪協商,但多數條文包括起支俸率、離婚配偶請求權、18%優存利息、施行日期等,朝野仍未能達成共識,預計19日院會拚三讀。
不過,聯合報今天報導,15日協商後民進黨團與國防部長嚴德發、退輔會主委邱國正等赴政院與賴清德、主責年改的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開會,會中賴清德指示將全面回到表決,行政院版本一字不讓。
報導也指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彥秀表示,她在得知消息後去求證,確實從退役團體那邊獲知國防部、退輔會和民進黨團幹部有赴政院協商,行政院認為軍改的條件已經夠好,打算一字不讓;對此,柯建銘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嚴正駁斥。
柯建銘說,沒有所謂的協商完畢後去跟賴清德碰面一事,到目前為止,賴清德還不知道他們協商結論內容,直到昨天,他都還在辦公室檢討軍改案的條文中,還有什麼內容可以再調整。
柯建銘強調,賴清德全權尊重黨團決定,因此沒有所謂賴清德說「一字不改」這件事,賴清德不可能做這樣的決定。
柯建銘說,目前保留的16條條文中,包括時代力量的版本,有2條勢必要表態;親民黨團也有2條要表態,加上3條離婚配偶請求權等,剩下的9條條文中,真正關鍵的有5條,其他都會重新檢視。
因此柯建銘認為,李彥秀的說法是不道德的,是不是為了19日要表決想推翻協商,用案海來卡軍改案通過的時程,「你要就講明,不要製造假新聞,用不道德的行為」。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王定宇表示,15日協商後,民進黨團與國防部、退輔會等官員,在立法院繼續討論尚無共識的16條條文中,可否還有討論的空間,一路討論到下午5時許。
對於聯合報的報導內容,王定宇說,行政院無法這麼做,他們也沒有去行政院談。(編輯:林淑媛)1070617
【憲法條文】
第 53 條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第 57 條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一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
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
該決議或辭職。
三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
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第 58 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
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 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 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心得評論:
從這則新聞可以看到,有時候對於政黨間的對立,在野黨與執政黨難免會有些衝突,但這些衝突並不應該利用汙衊,又或是造假來攻擊對方。這則新聞很明顯的可以看到,賴清德他是尊重黨團的決定,並沒有提出很硬的態度來旨意說一字不改的事情。事實上,賴清德對於黨團協商後的事情一無所知,並且還在辦公室檢討軍改到底該怎麼改,要如何修改,這就完完全全的對於李彥秀的說法打臉。
而黨團協商這個動作本來就是要將一個法案一直調整,調整到最佳的狀態,所以才需要執政黨和在野黨互相溝通及調和,既然在黨團協和完畢後,勢必這個法案最後對於在野黨及執政黨都是可以被接受的,而李彥秀竟然還出現這種行為,可能是想要攻擊後續法案的裁決,打擊黨團協商的這個動作。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