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7日 星期六

政一B 林敬芳

政一B 林敬芳
姓名:林敬芳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2
【標題】公投綁大選 中選會已受理14
【出處】自由時報   2018-04-02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189151     
【內文】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邀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對「公民投票法」進行專題報告。中選會指出,今年已受理十四起公投提案,其中五案已可徵求連署;而國民黨力推的反核食公投,將於本月底舉行聽證會,勢必成為藍綠攻防焦點。

藍營反核食公投
月底舉行聽證會
公投法修法過後,對於公民投票提案、連署及投票通過門檻均大幅降低,根據中選會送至立院的報告指出,自公投法修正公布迄今,中選會已受理十四起公投提案,包含法律複決五案、立法原則創制七案、重大政策創制二案。

中選會指出,其中有五案已完成戶政機關提案人名冊查對作業,經認定合於公投法規定,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向中選會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徵求連署;二案刻正由戶政機關進行提案人名冊查對作業;餘七案受理審核中。

據中選會資料,由黃國昌、范雲兩人分別提案關於廢止勞基法修法的公投提案,分別在三月卅一日、三月廿九日被視為已放棄連署,兩黨日前則宣示與勞權公投聯盟合作,放棄兩黨各自提出的公投提案,避免力量分散。

中選會報告也提及,公投案收件後,應於卅日內完成審核;但如有不合規定之虞者,則須辦理聽證;按照中選會目前排定的期程,下一個辦理聽證的是前行政院長陳冲領銜的「負數票公投」聽證會,日期定在四月十日。

另由國民黨主推,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領銜,募集超過一萬八千份連署書的「反核食公投」,也將於四月廿四日舉行聽證會,預計將成為下一波藍綠攻防焦點

【憲法條文】
16 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 5 條:本會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本會委員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

公投法第9條:公民投票案之提出,除另有規定外,應由提案人之領銜人檢具公民投票案主文、理由書及提案人正本、影本名冊各一份,向主管機關為之。前項領銜人以一人為限;主文以不超過一百字為限;理由書以不超過二千字為限。超過字數者,其超過部分,不予公告及刊登公報。

公投法第2條: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心得】
在經過公投法的大修改後,在年底的大選我們就可能有機會能夠體驗新的公投法,但是公投綁大選有好也有壞,這項措施可能造成整個選舉的總經費增加幾億元的支出,人民投票時也可能需要多領好幾張選票,這也有可能會讓選民不想領公投票或是暴投,然而他的好處就是能提高以前舊制公投的低投票率。

當然各個政黨也趁勢提出許多的公投題目以爭取選民的支持,像是勞工、食安、核電或是同婚等議題,目前中選會也已經受理了一部分,但是我認為這些公投所提出來的題目是要能夠真正落實且能有所改革的,而不是像以往提出的重返聯合國亦或是重新加入的題目,就算真的通過了卻根本無法做到,成了政黨候選人開空頭支票的一種工具,既然提出了就要有方式讓它朝那個方向改變,而非說空話、浪費選舉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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