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日 星期日

政一B 蔡孟軒


姓名:蔡孟軒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7

〔標題台大校長案 管中閔義務律師:考慮採法律行動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11744/3064305
時間:20180401
〔內文〕
教育部遲未核定台大校長人事案,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的義務律師團今天表示,將持續關注發展狀況,若教育部遲不核定或不聘任,不排除採取訴願等法律行動。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5日選出中央研究院院士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1日上任,後續卻傳出管中閔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到中國大陸兼職等爭議,教育部至今未核定管中閔人事案。
管中閔於322日在臉書發表聲明,要求教育部於3月底前給予函示到底要不要聘任;今天下午再度於在臉書發表聲明,指教育部對本屆台灣大學新校長聘任,最遲不得逾越318日之最後期限,台大校務會議已於324日表達明確共識,對台大報請聘任由遴選委員會所選出之新校長,教育部應速予核示。
管中閔義務律師團成員大衛受訪時表示,大學法第9條規定新任公立大學校長產生應在現任校長任期屆滿10個月前或因故出缺後2個月內,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
大衛指出,台大前校長楊泮池2017318日宣布去年6月任期屆滿後不續任,以台大情況來看,算是因故出缺和任期的結合,若以最寬鬆標準來解釋,2個月組成遴選委員會,加上10個月遴選聘任,合計是1年,因此台大新校長聘任的最後期限應該是今年318日。
大衛表示,義務律師團將持續關注狀況發展,如果教育部遲遲不核定人事案或做出不聘任的決定,可能就會考慮採取法律行動,因為台大將校長遴選結果報請教育部聘任,而管中閔是利害關係人,因此台大或管中閔都有權提出訴願。
大衛提到,訴願會送行政院後,需等訴願駁回後,才能去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因此前置程序時間較長,他也聽說有別的律師和學生希望以學生身分提出教育部有聘任台大遴選會委員選出新校長之法律義務存在的確認行政訴訟,這樣就不用等訴願的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到高等行政法院,還可以提假處分,就看法院准不准。
相關法律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16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61條:行政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108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省縣自治通則。
  行政區劃 。
  森林、工礦及商業。
  教育制度。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航業及海洋漁業。
  公用事業。
  合作事業。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
  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
十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十二  土地法。
十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十四  公用徵收。
十五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十六  移民及墾殖。
十七  警察制度。
十八  公共衛生。
十九  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
二十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
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
162條: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大學法
 
9條: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或因故出缺後二個月內,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
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
前項委員會各類成員之比例與產生方式如下:
一、學校校務會議推選之學校代表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
二、學校推薦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
三、其餘委員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遴派之代表擔任之。
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之組織、運作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國立者
,由教育部定之;直轄市立、縣(市)立者,由各該所屬地方政府定之。
私立大學校長由董事會組織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經董事會圈選,報請教
育部核准聘任之。
前項校長遴選委員會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公立大學校長任期四年,期滿得續聘;其續聘之程序、次數及任期未屆滿
前之去職方式,由大學組織規程定之;私立大學校長之任期及續聘,由大
學組織規程定之。
教育部及各該所屬地方政府應於校長聘期屆滿一年前進行評鑑,作為大學
決定是否續聘之參考。
公立大學校長於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進行前項續聘評鑑程序時表達
無續任意願,或參加續聘未獲通過者,不得參加原學校新任校長遴選
 
行政訴訟法
 
5條: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
不作為,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
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認為其權利或法
律上利益受違法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
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
心得評論:
             議論許久的台灣大學校長人選問題,最後又回到教育部手上,近期也將會有最終結果。 無論如何我們可推論的是必會掀起一場政治風暴。
             準或不準管,兩大黨都會罵。對於藍營來說不準管的話有可能會是個契機,因為在這樣的情況下管的支持者就可以「借力使力」順勢打出「被迫害牌」,管中閔也可以扮演遭蔡政府黑掉台大校長的「被害者」角色出場參選台北市長。不過就算是管真的坐上台大校長的位子,這整件事情發展至今,不管是對管中閔或是對台大都已經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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