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日 星期一

中三A 朱凱莉


【標題】把外籍漁工當「動物」,英國紀錄片揭發台灣漁船黑暗真相
【時間】201842 07:15
【出處】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2701

【內文】
英國環境正義基金會(EJF13日公布影片〈剝削和非法:台灣漁船的黑暗真相〉。時逢歐盟官員來台審查兩年前我國遭舉黃牌一事,時機敏感,漁業署也在14日發布新聞稿回應影片內容「不全然是事實」,但現況是否真的改善了,環境正義基金會副執行長施密特(Max Schmid)表示,結構性的問題仍然存在,且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行為與剝削漁工的作法互為表裡,其實是高度相關。

施密特說,環境正義基金會多年前開始關注台灣外籍漁工處境以來,仍尚未見到證據顯示改善。他們去年底即規劃在今年初發布這部影片,只盼引發台灣主管機關重視,無關歐盟官員行程。未來也將持續進行影片拍攝及訪調,以環境正義為出發,直到終止剝削的一天。

數月不回港「與世隔絕」 遠洋漁船零勞檢漏洞
美國華府智庫「美國進步中心」(Center for American ProgressCAP)今年1月發表台灣漁業報告,指出基於可信證據,台灣籍漁船近十幾年被投以指控,涉及不永續漁法、過漁、人口販運、「強迫勞動」(forced labor)等多個範疇,特別是針對外籍漁工的部分,直至今年都鮮少成案調查。
繼去(2017)年以短片揭露外籍漁工的血汗,環境正義基金會公開最新調查影片,參考也是關心漁工處境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海員漁民服務中心」及各地庇護所,再次確認受虐的情形依舊佔多數。

遠洋漁船會數月不回港,在海上直接把漁獲轉交給其他的船。在這樣與世隔絕的環境,又缺乏適當的檢查措施之下,外籍漁工很容易被逼至受剝削、不人道的處境。施密特重申,目前仍沒有證據顯示漁業署在海上進行勞檢,這一年來也沒有看到對於人口販運案件的起訴。

雖然區域性漁業組織規定大型漁船應有5%的比例設有觀察員,但施密特表示,即便是在這少數5%漁船工作的漁工,也未必就獲得了保障,因為這些觀察員的任務是針對海洋資源進行科學紀錄,勞動檢查並非他們的職責,也就是說,在掌握漁工海外作業權益上,我國所能掌握的仍是一片空白,更不用說是勞動稽核檢查。

省成本! 非法漁業和剝削漁工的一體兩面
依國際勞工組織發布的2017全球奴隸指數(Global Estimates of Modern Slavery),2016年全球仍有2500萬名勞工以某種現代奴隸的形式生活著,其中十人就有一人來自農漁業部門,而環境正義基金會認為,非永續漁法和人權剝削通常是密不可分。

施密特表示,全球漁業資源枯竭,漁獲在減少,漁船也必須花更多時間捕魚,或航行至更遠的地方。為了維持固定的漁獲量及獲利,有的選擇違法進行IUU活動;有的則是打漁工的主意,以各種方式減少人力成本,高昂的職安風險也由漁工獨力承擔。

「所以即使漁獲量已經減少,漁船還是能維持獲利。」環境正義基金會執行長川特(Steve Trent)說道。

不顧職安風險 阮文雄神父:他們被當「動物」
影片訪問了數十位曾在台灣遠洋或沿近海漁船上工作的漁工,他們都表示曾受到不同程度的暴力、剝削和威脅。居住的船艙骯髒又狹小,船上的工作時間長,環境既危險又不人道,甚至還有漁工被要求以簡單的裝備潛到船底,清理船隻推進器的雜物,而氧氣僅從岸上的壓縮機透過一條塑膠管供應。

一位曾在台灣人的漁船上工作的漁工受訪時表示,他曾目睹自己的朋友因為工作速度太慢,回到岸上後就被拖到老闆的辦公室遭三個人圍毆,還被槍抵著以防他還手。

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主任阮文雄神父在影片中這麼說:「他們是用動物這個字形容(外籍漁工),動物。」他們受到虐待,並且必須忍受這樣的虐待,直到回船到岸邊。

泰國組跨部會專案小組 漁業署:我們發問卷和權益小卡
同樣在2015年遭歐盟舉黃牌警告的泰國,也面臨非法漁業活動的國際壓力。但透過一連串的改善措施,特別是勞動部攜手漁業部門,組成專案小組,聯合執行港口檢查,不只看漁獲,也落實勞檢。環境正義基金會表示,泰國政府要求漁船每月回港,建立「進港離港」(port-in port-outPIPO)機制,每次進出港口都需受檢。檢查作業甚至不侷限在港口,也延伸到海上漁船。

施密特認為,雖然泰國的漁業狀況和台灣不盡相同,但重點在於勞動部門和漁業部門的通力合作,才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而根據漁業署14日的新聞稿,我國目前的做法是向國內外船員發給問卷,同時印製船員權益卡片發放給船員,以瞭解自身權益。我國也無跨部會合作,而是在漁船進港時,由勞動部及漁業署各依業務職掌進行檢查。

ILO188號公約 國際漁工權益的保障
施密特還透露,泰國計畫在今年6月簽署國際勞工組織漁撈工作公約(ILO188)。根據國際漁業資訊290期資料,一旦公約實施後,將可建立一套勞工最低標準,以促進漁工安全、健康和醫療照護,並確保漁工受到雇用契約保障,且所受的社會保障與其他勞工無異。

ILO188號公約在去年1116日獲得第十個簽署國的批准後正式生效,目前歐盟、立陶宛、挪威、阿根廷、南非等國都已批准。

曼谷郵報報導,國際勞工組織本月初發表一份報告,肯定泰國政府針對漁業黃牌的改善措施達成一部分的成效,例如減少漁工遭受的肢體暴力,但仍有薪酬過低及仲介欺騙等情事。

立委林淑芬去年曾要求勞動部會同漁業署依ILO188號公約研議相關法規,以扭轉我國血汗海鮮印象。

不過施密特表示,根據他們13日與漁業署面談的結果,在漁工權益方面漁業署仍表示傾向以國內法令處理[1],僅在新造漁船的結構規範方面,發文各單位要求應符合ILO188號公約對於床艙內生活環境的要求。

「權宜船」新增列管252 只公開船名
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資料,全球高達三分之一以上的鮪延繩釣漁船都是懸掛台灣國旗,遠超過任何其他船旗國。我國擁有將近1800艘遠洋漁船在世界各大海域捕魚,不過還有上百艘台灣人投資,但註冊在一些法規鬆散國家的「權宜船」(FOCs)。

環境正義基金會表示,權宜船是一種註冊船籍與投資人國籍不同的船,投機業者將漁船註冊在某些漁業管理較鬆散、勞工保障較低、營運成本也較低的國家,以規避本國相關法規及漁獲量限制。

「船常常改名字,在海上改的,...我最後知道的是那艘船改名為Abundant9,很難把所有的名字一個個列出來,船名太常換了,我根本記不得所有的名字。」影片中一艘台籍經營、懸掛玻利維亞國旗的漁船在泰國普吉島被攔檢。經過去年的一波修法,漁業署才掌握了252艘此類型漁船。

然而環境正義基金會認為,這份名單不僅尚未向大眾公開,也並不完整,只有國籍和船名,在缺乏經營者和船員資料下,遇到疑似違法行為就很難立即確認船籍並向相關單位反應。以及,在掌握這份名單之後,也未見漁業署更積極的作為。

掀開漁業黑幕 海上的環境正義需要公開透明
全球有數以億萬「以海維生」和「以海為生」的人們,然而海洋資源逐步邁向崩潰,他們的生計與溫飽也直接受到衝擊。

聯合國糧農組織總幹事達席爾瓦(José Graziano da Silva)曾在會議上指出,全世界有超過30億人依賴海產作為主要動物性蛋白質來源,還有3億人依賴海產作為生計來源。

當環境正義被權衡,討海人就可能成為剝削的對象。施密特表示,相較於其他產業,漁業的不透明度更高。

根據漁業署以及勞動部2016年的統計,台灣漁撈產業共雇用了26000 位移工,然而2014年美國人口販運報告的估計則指出,台灣僅遠洋漁業就雇用了高達16萬名的移工。EJF 認為實際的數字應該落於兩者之間,但確切數字為何仍難以確認。

施密特建議消費者,永續海洋應從有意識的關注海洋、漁工權益等方面開始。落實環境正義並不只是以黃牌或紅牌來判定,就如中央社報導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的說法,重點不是拿不拿掉黃牌,而是隨時都要配合執行打擊IUU

【憲法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第108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航業及海洋漁業。
十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 之一 之八
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補充法律條文】
國際勞工組織漁業公約第188
States ratifying Convention No. 188 commit to exercising control over fishing vessels, through inspection, reporting, monitoring, complaint procedures, penalties and corrective measures, and may then also inspect foreign fishing vessels visiting their ports and take appropriate action. 
批准第188號公約的國家通過檢查,報告,監督,申訴程序,處罰和糾正措施,承諾對漁船實施控制,然後還可以檢查外國漁船前往其港口並採取適當行動。 


【心得】
上一個暑假,也就是我大二升大三的那年,我跟朋友們背著背包在宜蘭蘇澳打工換宿了半個月,蘇澳小鎮的海港風情讓我印象深刻,但同樣印象深刻的還有外籍漁工們難以描述的「次等人」狀態。
蘇澳地方不大,有一個漁業批發市場、有一個漁業觀光市場,漁業跟觀光業撐起了蘇澳的半邊天,所以廣義上本地人多多少少都是同行,鄰里組成單純,夜不閉戶是基本情形,阿姨甚至跟我說:「晚上開門有海風,比冷氣還好睡」,我們民宿的腳踏車向來丟在門口也不上鎖,據說多年來只有被旅客騎壞過,沒有被人偷過腳踏車。
但有一個地區是例外,最靠近海港作業區的那條街,警察局門口正對那裏、農會的厚厚鐵窗一直架到三樓、只有一家小餐館開在那裏……那裏是外籍漁工的活動區域,他們就住在停泊的船上。跟整個蘇澳的風情格格不入,白天他們很少出現在人前,晚上抽菸喝酒打架,既囂張可惡又……可憐。
剛到蘇澳的時候,跟同學不清楚當地情形,傻呼呼地趁著月色去海堤騎車。看到一群外籍漁工嘻嘻哈哈地打鬧著,看著一臺古早地映像管電視。出於好奇,我們在他們後面停下來看了一會,可是沒想到他們會很快地圍過來,前後左右都是他們。當下真的嚇壞了,兩個身無長物的女孩面對一群怪裡怪氣的陌生男性,滿腦子都是尖叫、衝出去、報警!!!!!
但還沒扯喉嚨開嚎,就有人飆著國罵出來了,一句「XX娘喔」直接往那群人踹過去,踹得很重,對方是直接倒地,一連好幾腳。剛剛很囂張地外籍漁工沒有人敢擋,沒有人還手,也沒有人叫囂,臉上神色是難以形容地畏懼,只有沉默。情勢強弱突然扭轉,漁工變成了被包圍的一方,後面還有人拿著鋼筋走出來,我們沒膽逗留,蹬著踏板騎車就跑。
暑假、打工換宿、旅遊觀光,我們只是想看海看月亮,沒想到會直面暴力的存在,人類最直接的力量輾壓。以暴制暴,在法治社會仍然是存在的,這個我相信我知道。家裡附近也是有宮廟有八嘎冏,我覺得我見過暴力團體的樣貌。但外籍漁工他們的情形是不一樣地,完全不一樣地感受。一方面我可以理解外國媒體用「奴隸」形容臺灣人對待外籍漁工的態度,一方面又認為漁船主用這種方式處理是有原因的。畢竟那是一群跟文明社會幾乎脫節的族群,在心靈上同情他們,但又虛偽的懼怕他們,認同暴力的必須。
昨天已經寫好了一篇關於核能電廠的文章,本來打算早上整理整理就發出來的,但意外看到了此篇關於臺灣「境外聘僱漁工」權益的文章,心理的感受複雜無比,想著反正已經有同學寫過核能了,就這麼重新寫了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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