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日 星期二

政一B 郭安柔

姓名:郭安柔
班級:政ㄧB
學號:06114221
       中央通訊社
日期:2017/12/31 20:01
標題大觀自救會總統府前潑漆 4人遭警裁罰
【內文】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31日電)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今天說,大觀事件自救會成員晚間約65分至總統府前抗議,其中張姓男子等4人衝至總統府前潑紅漆,遭員警制止後帶回偵訊,訊後依違反社維法裁罰。
 
中正一警分局發布新聞稿表示,大觀事件自救會成員不滿政府強拆大觀社區,前往總統府周邊抗議。晚間65分許,有15人從重慶南路與衡陽路口衝至總統府前,表達訴求。
 
警方說,聲援自救會的張男等4人突然在總統府前潑灑紅漆,遭員警當場制止後,被帶往仁愛路派出所訊問,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1061231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31日電)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表示,大觀自救會成員今晚6時許到總統府正大門前抗議,並潑紅色顏料,警方帶回4人,不排除依妨害公務罪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目前偵訊中。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表示,大觀自救會成員31日晚間到總統府正大門前抗議,並潑紅色顏料,在場員警制止無效,雙方發生拉扯,有員警身上也被潑紅漆(圖),警方帶回4人。(警方提供)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傳真 1061231
中正一警分局承辦警官表示,大觀自救會成員要潑紅色顏料時,在場員警制止無效,雙方拉扯,有員警身上也被潑紅漆。
相關憲法條文
8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
10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14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23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評論】
大觀社區前身為國民政府遷台時,蔣宋美齡對外招商使婦聯一村居民生活機能更加完善的福利社區域。故其並未被認為是婦聯一村居民,且民國52年颱風過後,政府方認為其與這些市場經營者的合約理應因風災而消除,故居民無在此居住的合法性。我認為在這件事上,政府與人民雙方皆有其立場,並且都有理。但政府方一開始即未與人民做公開透明的理性溝通,僅僅是寄送信件說明該區域為政府方的土地,且我認為政府失職的地方在於,沒有營造一個好的社會條件,讓人民可以有良好的居住環境,因此這些人才不得已居住在這些非正式住居裡面,政府沒有去檢討過去政策的不足,也並未思考非正規居住者的居住權是否需要被保障?未真正落實憲法10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但到後期,人民潑漆的舉動也過激了,違反憲法第23條所規定的社會秩序維護。我認為這件事,需要雙方能夠有一個真誠與理性的溝通,政府應正視人民的訴求、傾聽人民的聲音,人民也應運用較為理性的方式去表達,方能使該爭議損益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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