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陳孟萱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55
[標題]公務員廉潔度調查 法官、檢察官名次連3年退步
[日期]2017-10-05 17:30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14422
[內文]
廉政署今公布「105年廉政民意調查」結果,被評比的公務人員類別共26類,其中以「公立醫院醫療人員」的清廉程度最受民眾青睞,自103年起連續3年蟬聯第1名;「土地開發業務人員」則敬陪末座;至於蔡政府最關心的司改議題,「法官」、「檢察官」在民眾心中的廉潔程度,呈現每下愈況,已連續3年退步。
廉政署今提供105年度工作年報,關於「國內廉政指標民意調查」部分,委託台灣透明組織協會執行,包含「民眾廉政認知評價與訊息來源」、「各類公務員廉潔評價」等兩階段民調。
針對各類公務員在受訪者心中的廉潔評價,前3名依序為公立醫院醫療人員、監理人員以及一般公務人員;第4名至第10名的類別,分別是消防安檢人員、教育行政人員、軍人、警察、衛生稽查人員、環保稽查人員,以及稅務稽查人員;其中,公立醫院醫療人員、監理人員的廉潔評價,已連3年蟬聯第1及第2名。
至於蔡政府最重視的司改議題,曾被司改國是會議分組召集人瞿海源稱為被改革者的「法官」、「檢察官」,自103年調查起算,在民眾心中的廉潔程度評價已連續3年退步。
根據103年度廉政民意調查結果,「法官」在26個公務員類別中,獲得第13名、「檢察官」獲第8名;104年度「法官」退步為15名、「檢察官」退步為11名;105年度「法官」已掉至19名,名次只比立委、縣市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等類別稍高,「檢察官」則些微退步至12名。
針對受訪者獲得有關公務人員清廉印象的訊息,最主要管道仍是傳統的電視傳播(34.9%),依序則為個人經驗(15%)、親友(14.1)、網路(12.8%)、報紙(8.8%),以及其他管道(14.4)。
本次民調使用隨機撥號抽樣方法,針對台灣地區(不含金門縣、連江縣)年滿20歲成年人進行電話調查,第一階段「民眾廉政認知評價與訊息來源」有效樣本有1109個,第二階段「各類公務員廉潔評價」有效樣本有1103個;在95%信賴區間下,抽樣誤差為正負2.95%。
[相關憲法條文]
第18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80條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第81條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心得評論]
根據這則報導可以明顯得看出台灣人民對於法官、檢查官的懷疑及不信任,我想這是因為近幾年傳出太多恐龍法官、法官貪污的事件,才會對法政界的公務人員產生不好的印象,而公立醫院醫療人員其實是大眾百姓容易去親身接觸到的人物,所以也能更加清楚去判斷。大眾長久以來對於法政界就一直抱持著較負面的概念,所以我認為如何讓大眾改觀是很重要的一環,因為法政界都跟政府有著相當大的關係,而政府則應該是個讓大眾能相信及放心的機構,而不是因為當中特定人員的負面形象而失去人民對他們的信任。但我覺得大眾對於媒體所報導的事情也該秉持著懷疑的態度,因為網路上的資訊不一定是完全正確的,所以大眾應該具備客觀的角度去評判所有事情,不能只是一昧的相信眾人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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