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茗禾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58[ 標題]
偷軍史館武士刀砍傷總統府憲兵 呂軍億遭求刑7年
時間:2017年10月13日09:59
[內文]男子呂軍億今年8月18日到軍史館偷武士刀,隨後遲到衝入總統府砍傷憲兵,被
移送台北地檢署收押至今,檢察官認定他涉犯殺人未遂罪,今將他起訴並求處7年重
刑。呂男將於下周一隨卷移交台北地院審理是否繼續羈押。
檢警查出,今年8月18日,呂男先到台北市萬華區環河南路一家五金行購買榔頭,隨
即在上午10時走路前往貴陽街的軍史館,上二樓展示廳敲破櫥櫃,偷走二戰時期的
一把日本軍刀,再徒步前往總統府。上午10點15分左右,呂男從總統府西側大門翻越人行道矮牆闖入總統府,遭周姓憲兵制止,雙方發生扭打。呂男揮舞軍刀砍傷周姓憲兵右頸、左耳及雙手等多處,隨後被其他憲兵趕到壓制送辦,憲警還在他的背包內搜出一面五星旗,訊後依殺人未遂、竊盜、毀損及妨害公務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呂志明/台北報導)
[相關憲法條文]
第8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我認為現代的社會充滿紛亂。許多人不知道是精神上有問題還是裝作有問題,動不動就
拿刀出來亂砍人。因此時時要保持警覺心,留意身邊的人有沒有不正常的地方。而為甚麼這種
事情層出不窮?我認為或許是因為我們的法律判決出了點問題。許多犯人是因為上一個相同的犯
罪案例沒有受到很重的處罰,因此他們沒有將罰則放在眼裡。當他們從牢裡再被芳出來的時候
,政府能保證他們下一次不會改成拿槍當街掃射嗎?法官能保正嗎?我們的法律應該是要讓還沒
犯案的人心裡想到後果便會產生畏懼,防止一連串悲劇的產生,為這個社會增添一份安全與保
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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