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亭勛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0
日期:2017/9/27
【標題】蘇巧慧號召41綠委提修憲案 改成總統制廢行政院長
【內文】
綠委蘇巧慧提出《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希望修憲將台灣由雙首長制改為總統制,目前獲41席立委連署,超過成案連署數。不具名資深綠委認為,本會期面臨總預算的審議,以及許多法案的修正,就算要修憲也無法馬上完成,但是必須先拋出修憲議題。該綠委指出,總統蔡英文剛在全代會時,呼籲應該啟動憲政改革,等明年立委任期過半,修憲討論廢時,要預留處理時間,才會在此時提出。
蔡英文日前在民進黨全代會時,宣布啟動憲政改革,要打造更完善運作的民主憲政體系,前總統陳水扁則主張修憲改實施內閣制,讓總統成虛位元首,修憲議題近來獲得社會關注。除了蘇巧慧提案修憲外,綠委李俊俋昨受訪時表示,將在本週五黨團大會中提議,由黨團成立修憲小組,進行憲政改革的討論,屆時他也會提出整部《憲法》的完整修正案。
據了解,在蔡英文宣布將啟動憲改後,修憲議題在黨團內獲得廣泛討論,黨團有許多成員認為此時是修憲的好時機,因此蘇巧慧提案後,這兩天就很多人都有連署。蘇巧慧認為,修法思考很多、討論很久,最近不論是蔡總統,或是陳前總統等,都相繼表示憲政體制應該要改變,由於修憲門檻很高,重點是要凝聚共識讓民眾接受,建立一個符合權責相符的政府體制。
蘇巧慧、綠委張宏陸等人提案《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說明,在總統直接民選以後,我國憲政制度如要採內閣制,等於逆勢操作,法制上與實務上皆相當困難,是以,採總統制顯係多數民意較能接受之體制。草案認為,應廢除行政院及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由總統任命,聽由總統指揮,總統除係國家元首外,並為最高行政首長。
草案明定,總統應每年向立法院國情報告,並送交立法計畫,總統應於會計年度開始4個月前,將下年度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各部會首長應立法院邀請,參加立法院各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不得拒絕。此外,草案中明訂,選舉權下修到18歲,除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權。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
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
定。
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35條: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心得評論:
我認為這時候提出修憲要改正體是一件合理的事,甚至,還有些太晚了。因為就我國目前採行的雙首長制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總統要推行任何政務都要透過行政院長來執行,但進立法院接受質詢的卻都不是總統?萬一政策推行得宜,大家會誇讚的是總統,但萬一政策是不得民心的,行政院長豈不是變成代罪羔羊嗎?因此,我支持台灣改成總統制,雖然總統制的國家元首一樣不用進立院備詢,但成敗至少是總統自己來承擔。而且,確定只有一個行政首長後也不用擔心行政院長和總統又心結的事會發生了。然而,是要走向總統制或內閣制都是可以再討論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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