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8日 星期四

政一B 張淨雯

姓名:張淨雯
班級:政一B學號: 06114259

【標題】
蔡英文推修憲 41綠委連署總統制


總統蔡英文日前宣示啟動修憲,綠委蘇巧慧提出《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希望將台灣由雙首長制改為總統制,目前已獲四十一席立委連署,超過成案連署數。資深綠委指出,目前立委任期已過半,修憲討論程序曠日廢時,要預留處理時間,此時提出是最好的時機。

總統兼為行政首長


蔡英文日前在民進黨全代會宣示,要建立一個權責相符的政府體制。據了解,在蔡英文宣布啟動憲改後,修憲議題在黨團內獲得廣泛討論,黨團許多成員認為此時是修憲的好時機,因此蘇巧慧提案後,這兩天很多人都有連署。
蘇巧慧表示,在總統直接民選以後,我國憲政制度如要採內閣制,等於逆勢操作,法制上與實務上皆相當困難,所以採總統制是多數民意較能接受的體制。
草案內容主張應廢除行政院及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由總統任命,聽總統指揮,總統除係國家元首外,並為最高行政首長;總統於立法院單數會期開議後一個月內,必須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並送交立法計劃。
綠委李俊俋昨說,將在明天黨團大會中提議,希望黨團成立修憲小組,進行憲政改革的討論。

相關憲法條文
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55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休會期間,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由行政院副院長代理其職務但總統須於四十
       日內咨請立法院召集會議,提出行政院院長人選,徵求同意。行政院院長職務,在總統所
       提行政院院長人選未經立法院同意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
增修條文:
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
                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    
                四條之規定

【心得】
修憲是蔡政府一直以來的政見,而修憲門檻也很高,想必是非常大的挑戰。而且修憲之後改成的總統制,將會擴大台灣總統職權,必然會牽動對岸敏感神經,而且民進黨的席次尚未過半,如果修憲要通過則必須獲得民眾支持,國民黨才有可能一同聯署修憲,所以民意仍然是重要的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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