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3日 星期六

政一B 張淨雯

姓名:張淨雯

班級:政一B
學號: 06114259


【標題】:

中國同婚呼籲 灌爆兩會微博問總理話題

【出處】:

2018-03-03 12:52中央社 北京3日電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3010065?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4-news


【內文】:

中國全國人大、政協陸續開幕,預計將討論各項立法。新浪微博日前因應兩會開設「我有問題問總理」討論話題,大陸同運人士趁此機會大量留言,呼籲官方關注同婚與同志權益。

目前在微博搜尋,即可看到大量標籤「我有問題問總理」關鍵字的同志權益與同婚呼籲。但點擊關鍵字標籤,隨即會出現「抱歉,你訪問的頁面網址有誤,或者該頁面不存在」字樣,顯示連結已遭官方截斷。
中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去年在「網絡視聽節目內容審核通則」中將同性戀定為「非正常性關係」,一度引發網路輿論批評。更有一名上海的同性戀者委託律師於今年1月3日向北京市中級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控告廣電總局,獲法院受理。
對於中國大陸的同性戀權益與同性婚姻立法,有人在這次的討論串中寫道:「就算不通過同性戀婚姻法,至少做到不要歧視這個群體,如果國家的紅頭文件上都要寫同性戀是惡俗文化,那麼中國的同性戀群體真的被逼得無路可走了。」
除了留言呼籲,「同語」等中國大陸同志權益組織近期也向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交校園性別霸凌、反家暴法和跨性別者學歷學位證書性別標記修改等議題,期盼透過遊說促成立法。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五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
      台灣政府對於同志族群的相關立場,一直都是不正面回應,但在台灣的民主思維下,亦不敢加以壓迫,直到釋字748號出現後,明訂相關立法機關如未在兩年內制定好關於同志婚姻合法的法條,同志婚姻即刻合法,對於台灣來說這是一個非常值得紀念的里程碑,這代表台灣能夠更明確的實現實質的平等,不將同志族群特殊化,能夠以更開放的眼光對待身邊的任何人。
      但是在中國大陸,是一個連言論自由都備受質疑的地方,人民甚至無法自由選出國家領導人,那更沒有可能去爭取同志族群的人權了,於是報導中就有社群來發表同志婚姻相關的問題,卻被官方禁止發言,這類事情在台灣是不可能會發生的,即使大陸目前的經濟發達,國力強大,但是我認為如果人民連最基本的說出想法跟提出疑問,都做不到,如何讓國家更加進步呢?目前中國人民只是爭取同志權益以及希望不要被國家當成異類,就已經被拒之門外,那他們要等多久才能等到合法婚姻的那天呢?國家的根本是人民,如果人民的取向被國家認為是惡俗文化,那他們真的無路可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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