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 星期二

政一B 蔡博宇

姓名:蔡博宇

班級:政一B
學號: 06114244


【標題】

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 時力促審

發稿時間:2018/03/20 12:39 最新更新:2018/03/20 12:39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報導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3200130-1.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0日電)攸關轉型正義的「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於去年底完成立法,時代力量今天呼籲接續趕快完成「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立法。

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上午在黨團會議後記者會指出,促轉條例三讀通過時有附帶決議,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必須儘速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排案。

高潞.以用進一步說明,當初審查促轉條例時,原住民族的部分是分開處理的。

她說,這次行政院所提優先法案,原住民族委員會也有將這法案放進優先法案。

此外,對於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三讀通過已3個多月,但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尚未掛牌運作,行政院也還沒將促轉會委員名單送到立法院審議,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主張促轉會委員必須排除具有黨國資歷的人選,也呼籲行政院儘速提出名單。

高潞.以用說,轉型正義非常多議題等待促轉會決定,但至今人選都還沒確定。時代力量的立場是,對於擔負如此重責大任的促轉會,人選是很重要的,有些人選是完全不合適的,例如曾有黨國履歷的或對台灣脈絡不熟悉者,均不適任。(編輯:張均懋)1070320
【相關憲法條文】
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62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第63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第67條: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心得評論:
轉型正義的推動是近年逐漸受到重視的議題,為了回應社會高漲的呼聲,立法院已於去年完成促轉條例的立法,提供推動轉型正義的法源基礎。然而,即便有法律上的支持,現今政府仍未成立一個轉型正義的專責機構,顯見推行轉型正義還有好一段路要走。當務之急,應以成立專責機構為第一要務。


對我們來說,我們並未經歷威權體制統治下的台灣,對生活於該時空背景下台灣人民遭遇的一些迫害、苦難,於實際情況的了解上仍有段落差。即便如此,深入了解過去的歷史,並對過去社會上一些不公義的事情作出合理的省思、彌補,仍是我們可以努力的。我認為,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

在民主浪潮的長期沖刷下,時至今日,多元的思想充盈了整個社會,我們得以聽到許多不一樣的聲音。然而,推動改革的過程必然會面臨許多瓶頸、阻礙,即便如此,我認為人民仍當理性為之。諸如潑漆、破壞銅像等不理性的舉動不只無法達成倡議的目的,反而給人負面的觀感,更撕裂了社會的和諧。

我認為,轉型正義的核心價值並非一味消除、抹去過去的歷史,或流於對威權體制的批判,而是應該對歷史進行深入、透徹的省思,使人人都能清楚了解歷史脈絡,並避免重蹈覆轍。我想,這才是轉型正義應該努力的方向。轉型正義如若能在政府、人民基於理性的互動下落實,必能真正成就其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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