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張維淩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6
【標題】違建大火奪命後 北市今強拆萬華頂加違建
【出處 日期】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79693。2017.12.13。公視新聞網
【內文】
雙北市違建火警,造成多人傷亡後,新北市大動作進行頂樓違建、強制拆除作業,被外界批評慢半拍的台北市政府,也加緊動作。今天上午前往萬華區一棟頂加兩層的違建,進行強制拆除。北市府也公布類似違建有282件,被列入優先執行對象。
幾個工人在屋頂上,忙著將鐵皮一一破壞,還有樑柱等結構部分,都遭到分解,這棟位在萬華區大理街上,已經30多年的舊大樓,頂樓被加蓋了兩層,成為違建物,像這樣的案例,很多,但似乎在雙北接連發生重大火警案件後,才引起重視,民眾覺得有點慢。
事實上,這棟大樓早在去年,就已經被通知頂樓的違建需要拆除,但直到12月13日,台北市政府才有真正拆除的動作,是否看到新北市強拆的執行力,才決定加緊腳步,台北市建管處澄清,這起強拆案,早已經排訂派工。
面對台北市十萬戶的違建,要怎麼拆,洪德豪指出,施工中違建,或是民國94年以後的新違建,以及妨礙公共安全的,會優先執行拆除,目前台北市頂加二層的違建有282件,也已經被列入優先執行對象,另外還有208專案,12月15日前,屋主若是沒有自行改善,將會依法進行強制拆除。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 10 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心得評論】
連續發生違建大火造成傷亡慘重事件,終於引起社會對違章建築的關注與撻伐。雷厲風行通令拆除,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全部上緊發條。頂樓加蓋的違建及公寓樓層分租,從過去到現在發生太多意外,顯然是個公共問題,但只顧拆卻不解決住的問題,不就如同前陣子的京滬一樣,將他們視為『低端人口』面對大眾問及拆遷的配套措施,政府沒有說明,僅強調為維護民眾安全,興建中違建優先拆。另外,使用木頭隔間、不耐燃材料的出租套房,屬於高風險既存違建,也首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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