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蘇柏宇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50
學號:06114250
【標題】
開放政治檔案 蔡寬裕:速訂子法貫徹
【出處】
2017-12-09
19:43中央社 台北9日電
https://udn.com/news/story/11675/2865872?from=udn_ch1cate1_pulldownmenu
【內文】
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榮譽理事長蔡寬裕說,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完成立法,接續要儘速訂立相關「子法」,貫徹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反威權時期司法冤屈。
蔡寬裕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表示,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雖是完成立法的「最後一哩路」,但也是貫徹轉型正義的「第一步」,後續還需要推動很多工程。
此外,蔡寬裕強調,還原歷史真相首要關鍵在檔案。就他所知,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已擬「政治檔案法草案」送交行政院,希望加速法制進度。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陳儀深也認為,光靠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無法解決那麼多問題,未來要通過的政治檔案法很重要,如果沒完成政治檔案法立法,要看檔案會碰到個人資料保護、國家機密問題,如果未按時解密、為維護個資,「連加害者的個人資料也維護,那如何轉型正義?」
蔡寬裕表示,關於清除威權象徵並保存不義遺址,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對白色恐怖全台不義遺址已有初步調查,也辦過巡迴展。「過去已有調查,只是沒有法源處理」,現在要處理,有些遺址已被其他機關占用,必須處理。
他說,過去許多政治受難者在二二八清鄉行動與後續白色恐怖事件遭生命危害、權利侵犯與尊嚴受損,這也是為什麼有促轉條例第6條的立法。「如何平撫司法不公,必須依照德國模式處理,就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的賠償進行處理。」
蔡寬裕表示,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威權時期司法不法,後續有賴儘速透過制定相關子法執行,未來行政院下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角色很重要。
展望未來,蔡寬裕說,「名譽恢復,罪刑取消,是我們政治受難者一生的心繫。」
他說,促轉條例通過後,在轉型正義跑道上立下里程碑,但未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包括政治檔案開放、威權象徵與不義遺址識別、司法冤屈平反及歷史真相還原等,政治受難者不會停下腳步,期待這一切能很快實現。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
中華民國因國共內戰戰敗撤退來台,為鞏固其在台之政權,以及防止共產黨對台進行任何手段之干涉與侵害,實施動員戡亂臨時條款,開始凍結憲法以及相關人民之基本權利,開始所謂的威權統治。
隨著時間的演進,以及國際情勢的改變,逐漸反攻大陸以及唯一中國的代表權,已不付存在或難以實行了,因著很多因素與許多人的努力,中華民國也走向民主了。
通常對於轉型正義的處理與進行,有三大之主要內容:一為回復受害者的名譽,二是落實處置加害者的正義,最後則要針對歷史與真相做還原。而在過去,雖李登輝前總統有向受害者道歉,以此主要三大內容,只做到了第一項,其他二者在台灣卻尚未進行。近期至景美人權園區,也看到了一個弔詭的現象,園區內滿滿對於受害者之描述,但卻對加害者毫無記載,其實這也凸顯出台灣在施行轉型正義上,比德國多一個困難的點,也就是因台灣在轉型正義時,仍屬同一政權,並非像德國為不同之國家。
而最近剛通過之促轉條例,則是邁向第二、三點的開頭,但由於過去不管是二二八,抑或是白色恐怖時期,很多重要政治文獻資料難以取得,故我也同蔡寬裕所言,應另再促使政治檔案法快點通過,才能補足促轉條例在加害者資料蒐集上之不足,不會受個資法或其他限制所綑綁。
而中華民國之轉型正義,屬全國人民之共同事務,各黨派也應跨越黨的意識歸屬,還給當時受害者以及所有我國國民一個真相,藍營不應拖延,綠營更不可以此為政治提款機,並以此進行政治惡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