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 星期三

政一B 陳孟萱

姓名:陳孟萱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55


[標題]41年來首次!防川普太狂  美想限縮總統射核彈權力
[時間]2017-11-15 17:09
[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115004277-260408

[內文]
如今正值美國和北韓關係緊張之際,美國總統川普又狂又難以預測,不僅讓北韓頭痛,就連美國自己人都怕以狂人著稱的他會做出什麼瘋狂舉動。美國參議院今日舉行41年來首次討論總統使用核武權限的聽證會,希望可以限縮總統無人能阻的發動核攻擊權力,但會上也有專家反對,認為不因只為川普就任意變更美國美任總統的發射程序。
在這場備受關注的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上,民主黨參議員墨菲(Chris Murphy)表示:「我們對總統這樣反覆不定,而且決策過程不切實際的情況感到擔心」,更說川普可能會在「不符美國國家安全利益的情況,做出核武打擊的決定」。參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寇爾克(Bob Corker)也稱,自己為總統命令確認後無法撤銷的情況感到憂慮。
前美國戰略司令部司令的凱勒(Robert Kehler)就在會上作證,他稱軍方可以拒絕總統發射核彈的命令,是基於一個基本軍事原則,那就是軍隊有義務服從合法命令,沒有義務服從非法命令。合法命令也需符合「必要性」與「比例原則」。不過凱勒也表示若認定總統的核攻命令是非法的話,自己也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因為這涉及人為因素。
不過也有專家反對修法變更發射核彈程序以及將權限下放至較低層級。像是前總統歐巴馬的國防部次長麥肯伊(Brian McKeon)就在作證時表示,不應該僅因為不信任現任總統川普而變更發射核彈的決策程序,這會是一個「不當的先例」。
另外,這場聽證會也專注於該如何定義是發射核彈「迫在眉睫」的時刻,也就是美國可以已先發射核彈制人的時機。但與會的專家都認為,除了北韓已經把核彈放上發射台的情況外,其他狀況就很難明確定義何為緊急時刻。
[相關憲法條文]
第36條 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
第38條 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合之權
美國憲法第二條
第一款: 行政權力賦予美利堅合眾國總統。總統任期四年,總統和具有同樣任期的副總統,應照下列手續選舉: 

每州應依照該州州議會所規定之手續,指定選舉人若干名,其人數應與該州在國會之及眾議員之總數相等;但參議員、眾議員及任何在合眾國政府擔任有責任及有俸給之職務的人,均不得被指定為選舉人。各選舉人應於其本身所屬的州內集會,每人投票選舉二人,其中至少應有一人不屬本州居民。選舉人應開列全體被選人名單,註明每人所得票數;他們還應簽名作證明,並將封印後的名單送至合眾國政府所在地交與參議院議長。參議院議長應於參眾兩院全體議員之前,開拆所有來件,然後計算票數。得票最多者,如其所得票數超過全體選舉人的半數,即當選為總統;如同時不止一人得票過半數,且又得同等票數,則眾議院應立即投票表決,選舉其中一人為總統;如無人得票過半數,則眾議院應自得票最多之前五名中用同樣方法選舉總統。但依此法選舉總統時,應以州為單位,每州之代表共有一票;如全國三分之二的州各有一名或多名眾議員出席,即構成選舉總統的法定人數;當選總統者需獲全部州的過半數票。在每次這樣的選舉中,於總統選出後,其獲得選舉人所投票數最多者,即為副總統。但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得票相等時,則應由參議院投票表決,選舉其中一人為副總統。國會得決定各州選出選舉人的時期以及他們投票的日子;投票日期全國一律。只有出生時為合眾國公民,或在本憲法實施時已為合眾國公民者,可被選為總統;凡年齡未滿三十五歲,或居住合眾國境內未滿十四年者,不得被選為總統。如遇總統被免職,或因死亡、辭職或喪失能力而不能執行其權力及職務時,總統職權應由副總統執行之。國會得以法律規定,在總統及副總統均被免職,或死亡、辭職或喪失能力時,由何人代理總統職務,該人應即遵此視事,至總統能力恢復,或新總統被選出時為止。總統得因其服務而在規定的時間內接受俸給,在其任期之內,俸金數額不得增加或減低,他亦不得在此任期內,自合眾國政府和任何州政府接受其它報酬。在他就職之前,他應宣誓或誓願如下:「我鄭重宣誓(或矢言)我必忠誠地執行合眾國總統的職務,並盡我最大的能力,維持、保護和捍衛合眾國憲法。」

 第二款: 總統為合眾國陸海軍的總司令,並在各州民團奉召為合眾國執行任務時擔任統帥;他可以要求每個行政部門的主管官員提出有關他們職務的任何事件的書面意見,除了彈劾案之外,他有權對於違犯合眾國法律者頒發緩刑和特赦。總統有權締訂條約,但須爭取參議院的意見和同意,並須出席的參議員中三分之二的人讚成;他有權提名,並於取得參議院的意見和同意後,任命大使、公使及領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在本憲法中未經明定、但以後將依法律的規定而設置之合眾國官員;國會可以制定法律,酌情把這些較低級官員的任命權,授予總統本人,授予法院,或授予各行政部門的首長。在參議院休會期間,如遇有職位出缺,總統有權任命官員補充缺額,任期於參議院下屆會議結束時終結。


第三款: 總統應經常向國會報告聯邦的情況,並向國會提出他認為必要和適當的措施,供其考慮;在特殊情況下,他得召集兩院或其中一院開會,並得於兩院對於休會時間意見不一致時,命令兩院休會到他認為適當的時期為止;他應接見大使和公使;他應注意使法律切實執行,並任命所有合眾國的軍官。


第四款: 合眾國總統、副總統及其他所有文官,因叛國、賄賂或其它重罪和輕罪,被彈劾而判罪者,均應免職。

[心得]
自從美國總統川普在總統大選前,大家對於他的行為都頗有微詞,因為總統給人民的形象應該是要得體、懂得人民需求及冷靜沈著的,但川普卻是一個大大相反的人,他在大選前的政見發表會上所說的會讓大家認為他非常的猖狂,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他不可能當選為美國總統,但最後的結果卻跌破眾人的眼鏡,許多人都認為這是因為美國歷屆以年的總統沒有人像川普一樣的瘋狂,而是偏向於保守,所以最後才會出乎大家意料。
川普當選美國總統後,依然不改其狂妄的作風,總是揚言要對哪些國家做出什麼舉動,而引發眾人的擔憂,我認為就是因為他如此狂妄的行徑,美國才會提出限用總統發射核武的權限,以此防範川普做出可能危害到美國人民的行為;雖然川普總會說出一些讓人擔憂會發生戰爭的言詞,但我認為他既然當選了美國總統,就應該知道要為美國人民所著想,我想不管是哪一國的總統都應該將人民放在第一位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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