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亭勛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0
【標題】中國公告拿獎學金要承認一中 張小月:學術交流勿設前提
【內文】
中國財政部官網公告,台灣學生申請獎學金首要條件是「認同一個中國,擁護祖國統一」,若有違反一中言行,校方必須取消資格。對此,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今上午表示,兩岸在文化交流與學術交流,應該是在公平對等尊嚴的基礎上,不要有任何前提和條件,尤其台灣是最崇尚自由民主,學生本來就有自由思想,但設下前提和條件,「這不是我們所想要看到的狀況」。
陸委會委託中華民國高等政策研究協會,舉辦「中共十九大之權力格局與政策前瞻」國際研討會,張小月前往開幕致辭。
張小月表示,全球的情勢有新的變化,中國大陸也是邁向新的時代,「針對兩岸關係,我們呼籲中國大陸雙方都用一種新的思維,大家共同合作,找到新的互動模式,希望能捍衛兩岸和平與穩定」。
張小月也說,中國大陸國家領導人習近平在報告裡面提了好幾次「人民」、「民眾福祉」,而總統蔡英文也提過施政要以「民意」、「謀求民眾福祉」,這就是雙方都有提到要把「民眾放在心上」,所以其實以從相同的價值觀點出發,大家共同合作,希望兩岸關係早日溝通與對話,也沒有任何政治前提的溝通和對話,而我方也持續不斷釋出善意。
【相關憲法條文】
第21條: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第159條: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第161條: 各級政府應廣設獎學金名額,以扶助學行俱優無力升學之學生。
心得評論:
近年來,前往大陸發展已經漸漸地變成一種趨勢了,不僅台商,就連教授,學生都會前往大陸工作,讀書。酸然傳出大陸要求學生要認同一中原則才會發放獎學金,但我認為,這並不會影響學生赴陸的意願,畢竟台灣的競爭力真的逐年地在下滑,許多優秀且有抱負的人都寧可前往大陸讀書也不願留在台大,我想這點教育部真的該好好檢討一下發生了什麼問題。
此外,憲法保障國民受教育的機會平等,跟廣設獎學金名額,以扶助學行兼優但無力升學之學生,然而,這點彷彿沒有真正被落實到,雖然我國憲法所包含對象不包刮陸生,但我認為來求學的學生也應受到保障,所以我認為即使憲法沒提到,但在兩岸關係人民條例中應該要修法把那些不平對待陸生的方式改掉,例如: 大陸收取學費等同本地生(台灣對陸生收的學費一律比照私校)、大陸另給台生「台灣獎學金」(台灣不給陸生官方獎學金)、大陸給台生醫保(台灣不給陸生健保)、台生在大陸可以打工甚至留下來工作(台灣禁止陸生打工、畢業後要立刻回大陸),和台灣對陸生兩者間有多大落差。我認為,消除這些不公平的待遇後,兩岸在學術上的交流會更頻繁一些,這也不全然是壞事,畢竟,學術交流不應受到政治的影響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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