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日 星期二

政四A 劉威億

政四A 劉威億

姓名:劉威億
班級:政四A
學號:03114173

標題:徐乃麟昨親自道歉,唐從聖首發聲明【釋懷不告了】!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71002/1215237/

【內文】
徐乃麟(乃哥)日前錄華視《天才衝衝衝》飆唐從聖國罵影片外流,引起軒然大波,事後從從開直播揚言提告,乃哥則出面道歉。今唐從聖發聲明,說道:「我釋懷了,昨天中午從教會回來後,媽媽寬心了;晚上開完家庭會議後,家人諒解了,所以我們選擇~放下了。」表示願意放下,打消提告念頭,並表示昨天深夜徐乃麟親自致電,2人已解開誤會。據了解,乃哥開完記者會當晚就透過經紀公司聯絡從從,但從從電話都沒接,一直到昨早還是聯絡不上。乃哥得知狀況後,昨晚8、9點親自致電给從從,2人才終於通上電話,講了大概10幾分鐘,最後協議由從從對外發聲明讓事件落幕,乃哥則不再對外發言。(娛樂中心/台北報導)=====唐從聖聲明全文=====
大家早安:
這幾天很多媒體記者、圈內的同事、和親朋好友以及網友都非常關心「我和乃哥」的事情。工作很忙,來不及跟大家一一回覆,所以選擇在這裡一次說明:
原本只是一個職場上單純的擦槍走火,實在沒必要演變成後來的針鋒相對。
乃哥的「國罵」雖不是針對我媽媽,但其中的「關鍵字」確實極為不雅,讓家族中的親友們(尤其是女性成員)非常反感,覺得媽媽受到羞辱,家人幾經商議後,才決定提告。
但是前天看到了我從小看著他節目長大的乃哥,在道歉記者會上,數度鞠躬表達歉意後,我釋懷了;昨天中午從教會回來後,媽媽寬心了;晚上開完家庭會議後,家人諒解了,所以我們選擇~放下了。
這事情在螢光幕上翻攪了整整三天,該畫下句點了!畢竟我們都不是聖人,不管年紀大小都可能會犯錯。從一開始乃哥「真性情的暴走」~在攝影棚狂飆國罵;到前天深夜我喝了酒「真性情的失控」~在直播時大哭喊告,都不是一個好的示範,搞到在電視圈一年一度的重大盛典~金鐘奬期間,畫面最多的竟是我們兩個沒有入圍的藝人,確實有點「荒廟」!這體現了在情緒控管和謹言慎行上,乃哥和我都還要有更多的學習和反省!
昨天夜裡,乃哥親自來電,我們把事發當時到現在的過程和心境上的轉變,重頭到尾清楚的順了了一遍,並充分的溝通,彼此都釋出最大的善意,而且互相諒解,我們都⋯⋯⋯⋯放下了!
這幾天,因為兩個人在工作上的一場誤會,佔據了大篇幅的新聞版面,打擾了大家的生活,真的很抱歉,希望這場「荒謬」的鬧劇,能夠趕快落幕,讓大家可以準備過一個快樂的中秋節
再次向關注這件事的媒體記者、親朋好友以及網友們致謝,謝謝你們的關心和鼓勵;而對於有些網友的意見和指責,我會再三反思,虛心接受,以後將更專注於自己的工作表現,豐富我的藝界人生!
出版時間 12:59
更新時間 20:42

[相關憲法條文】
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二十三條:以上各條例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
雖說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但也因為對方的挑釁字眼【輸不起】引起一番粗俗不文雅的辱罵而違反了第二十二條的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其實,在這件事情上,我認為雙方都有不對的地方。因為也許是彼此不認識的原因,而導致,互相不知道底線在何處。而引發這場【戰役】。雖說做節目需要有節目效果,但彼此的互相尊重真的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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