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一B 林敬芳
姓名:林敬芳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2
【標題】法國國會辯論反假新聞法 必要性引質疑
【出處】中央社 2018-06-11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806110294-1.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巴黎11日專電)台灣、新加坡等地近期討論立法打擊假新聞的可行性,法國國會也準備立法,草案已經提出。但爭議在於假新聞難以精確定義,不少人質疑控制資訊反而有害民主,須要延長辯論。
費加洛報(Le Figaro)報導,法國國民議會近日針對共和前進黨(LREM)提出的反假新聞法草案進行全天辯論,但還有多達150處需要修正。
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去年在競選期間,飽嘗網路謠言之苦。他今年初在新年媒體茶會中,承諾提出新法,專門對付選舉期間在社群網站上流竄的假新聞,防止外國政府藉謠言干預選情。
他所創立的共和前進黨提出草案,主旨是防止有心人在選舉期間操縱資訊,避免有人利用錯誤消息從外部破壞法國的穩定。
但草案內容和立法意圖本身引起不小爭議,問題之一就是「假新聞」的定義。
草案內容所指的假新聞,是「對於事實的不完整或欺騙式的斷言或非難」。文化部長尼仙(Francoise Nyssen)認為定義太廣泛,希望草案送到參議院審議時,定義修得更精確。
根據草案的其他內容,網路平台應公開接受匯款的金額,建置使用者舉報假新聞的系統,並在演算法上更加透明,還要接受法國最高視聽委員會(CSA)監督。
此外,若電視台的放送服務被外國政府控制或影響,有害國家基本利益,最高視聽委員會有權阻止或暫停放送服務。
左派和右派議員擔心,法案在預防假新聞的同時,會傷害媒體報導自由和言論自由,進一步危害民主,且現有法規對錯誤資訊已有規範。
因此,爭議不僅在於如何定義假新聞,還在於到底有沒有必要新訂定一套「反假新聞法」。
法國現有法律規定,無論以任何方式惡意出版、散布或再製假消息,危及公共安寧,可罰至少4萬5000歐元(約新台幣158萬元)。
報導引述巴黎政治學院(Sciences Po)教授芮尼耶(Dominique Reynie)的意見,法國1881年的法規早就能把假新聞定罪,記者的工作本來就是釐清假消息。決定(一則消息)對或錯的,不應該是國家。
右派的共和黨籍(LR)國會議員賈可布(Christian Jacob)認為,新法意在成立「思想警察」。極左傾向的「不屈法國」(FI)一派認為,這是企圖控制資訊。極右派領袖瑪琳‧雷朋(Marine Le Pen)表示,草案會扼殺自由,雖然確實該打擊謾罵、造謠和謊言,但現有法律應對已綽綽有餘。
共和前進國民議會黨團主席費宏(Richard Ferrand)表示,草案不是針對記者,也不影響媒體調查自由,只是在選舉時期防止外來勢力影響結果。
根據報導,記者工會和媒體多不看好草案,批評不僅沒有用處,還有新聞審查的潛在風險。
這項備受爭議的草案原應於7日在國民議會表決,因有待討論的問題太多,可能要延到7月再處理。
【憲法條文】
第 63 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第 67 條: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第 71 條:立法院開會時,關係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得列席陳述意見。
【心得】
現在網路發達,許多人都依賴著手機來獲取需多資訊,像是臉書或是LINE都目前大眾手機裡必備的軟體。但是在我們獲取的資訊裡有幾成是真實,幾成是假的?有句諺語這麼說:「謊言環遊了半個地球的時候,真相還在穿鞋」,假消息總是傳得比真實還快,不斷被轉貼、分享。近幾年假新聞的數量不斷地攀升,甚至有專門經營假新聞的網站藉此圖利,而目前大家比較關注的是在影響選舉的方面,許多人會藉由假新聞干擾選情,所以有許多人提出制定相關法律來遏止假新聞的猖狂,但這就牽涉到所謂的「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雖然文中提到法國本身是有對無論以任何方式惡意出版、散布或再製假消息,危及公共安寧的行為之規定,只不過他們目前是聚焦在選舉期間,反觀台灣,對於這方面的規範較弱,因此也有立委提出相關法案,但是要如何在言論自由跟社會秩序中找出平衡點,避免成為「新聞審查」,應該是我們要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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