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9日 星期三

政一B王亭勛

姓名:王亭勛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0
日期:2018/05/07
標題】國家語言發展法初審過了 政府得設台語專屬頻道
【內文】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將送院會審議。未來完成立法後,政府得設台語專屬頻道。

初審通過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明訂,政府捐助從事傳播的財團法人應提供國家語言多元服務,並得設立各國家語言廣播、電視專屬頻道及各種形式通訊傳播服務。

另外,法案中有關國家語言列國民教育基本課程的規定,會等到12年國教108年新課綱開始實施後3年才會正式上路。

列席會議的文化部長鄭麗君前曾說明,未來「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完成立法後,將有足夠的法制基礎成立台語專屬頻道。她今天在委員會審查草案過程強調,整部「國家語言發展法」就是基於語言不是只有溝通工具,它也是歷史文化的媒介。

除了行政院版,包括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管碧玲、黃國書、許智傑、張廖萬堅、吳思瑤及時代力量黨團都有提出「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版本,最後主要依照行政院版草案條文內容通過,後續將送立法院院會審議,院會審議前不須交黨團協商。

初審通過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重點內容還包括:「國家語言」是指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的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會議,研議、協調及推展國家語言發展事務;政府應定期調查提出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建置國家語言資料庫;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草案時,與會朝野立委對於攸關政府得設台語專屬頻道的條文內容均無異議,順利通過。不過,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柯志恩指出,外界關切草案內容另有條文提及「學校教育得使用各國家語言為之」,擔心會不會因為授課老師個人的自己想法,造成學生必須在固定上課時間使用不熟悉的語言?

對於柯志恩反映一些家長對相關條文內容的質疑,鄭麗君說,法律強調的是學習權的保障,至於怎麼學?怎麼教?還是回歸教育專業,學校教育有其一套系統。
【相關憲法條文】
158: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心得評論:
我認為這個法案如果能通過將會是一件很棒的事。因為現在越來越多小孩子聽不懂台語了。就我本身長大的高雄而言,在我高中的時候,班上就有很多同學是不會說台語的,甚至還有些是連聽都有障礙的。但我現在在打工的補習班,我常常可以看到小學生們回家作業都有聽台語CD這項,我認為是非常好也該繼續被推廣。
即便現在是一個多元,國際化的社會,但我們本身的母語是不應該被忘記的,雖然或多或少會對孩子的學習上造成壓力,但語言畢竟是一種工具,果平常就有在使用,那基本上就不會是太大的困擾不是嗎?
近年來政府在保存傳統文化甚至是原住民語或客語這方面都有投入資源在其中,我希望能繼續保持下去,畢竟那是對自己的文化有認同感。我們要先對自己的文化有認同感,才能團結一心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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