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7日 星期日

政一B 林敬芳

政一B 林敬芳
姓名:林敬芳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2
【標題】立院三讀 外館增設政務公使
【出處】中央社   2018-05-22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5220063-1.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王承中台北22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駐外機構組織通則部分條文,增訂公使及副常任代表,得以政務任用的規定,但總員額不得超過10人,以兼顧彈性用人及常任文官發展機會。

行政院在提案說明中指出,原本僅限定大使及常任代表得為政務職,增訂公使及副常任代表得以政務任用的規定,是考量駐外機構公使及副常任代表,肩負襄助大使及常任代表綜理館務的責任,其任用派免也需配合駐在國國情及政府政策,且因應多變國際環境挑戰,進用多元人才有助外交工作的推動。

不過,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上午在院會發言時表示,增訂公使及副常任代表對於常任文官體制的傷害大,剝奪常任文官的位子,親民黨團反對這樣的修法,要求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等人則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時表示,在民進黨錯誤的兩岸政策影響外交空間下,優秀外交官因斷交國越來越多,正式駐外機會越來越少,已經缺乏歷練的機會,現在民進黨把副代表這個位子交給政黨利益的酬庸,在外交專業同仁最需要士氣時,這無疑是一種莫大的打擊。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說,考量國際情勢變遷與台灣外交處境的困難,因應各種新興議題的興起與挑戰,駐外公使需要更多元的思維與納入更廣泛的人才,因此提出讓有更專業背景的人才,以政務方式擔任公使或副常任代表。

他說,條文規定配置公使、副常任代表2人以上的館處,才可以有1人改列政務職,目前有美國、日本、歐盟、菲律賓、印尼與世界貿易組織(WTO)等6個館處符合規定,都是相當重要的館處,且政務公使與副代表有10人的總員額管制。

全案經過表決後,民進黨團以55人贊成、5人反對的人數優勢勝出。

行政院版本提案指出,為避免影響駐外機構內部管理,並確保外交工作穩定性及延續性,考量駐外機構內部公務倫理,三讀通過的條文規定,配置公使、副常任代表2人以上的館處,才能任命1人為政務公使或政務副常任代表,以避免影響館處內部組織運作順暢。

有鑒於外交工作具專業性及延續性,且外交專業人才需長時間培養且經不同職務歷練,為兼顧彈性用人及常任文官發展機會,採總量管制方式,三讀條文規定,政務公使與政務副常任代表總員額不得超過10人。

此外,三讀條文也規定,在未設駐外機構的國家或城市,得遴派名譽領事。全案上午經表決後順利完成三讀。



【憲法條文】
63 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72 條: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141 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5 條:駐外機構館長、副館長之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如下:
一、大使館、代表處置大使一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    十四職等; 公使一人至三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
二、代表團置常任代表一人,特任或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副常任代表一人至三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
三、總領事館、辦事處置總領事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總領事 一人或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四、領事館置領事館領事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副領事一人或二人,職務列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駐外機構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機關依其組織法定有得派員駐境外辦事之規定者,其駐外人員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得由各機關會商外交部後另定編制表,並報行政院核定之。

12 條:行政院以外之中央政府機關依法派員駐外者,得於協調外交部後,另定編制表,派員配屬駐外機構相關內部單位,並準用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至第九條及前條規定。

【心得】

就在5/24時我們的邦交國布吉納法索又宣布和我們斷交了,且不久前邦交國索羅門也向我國索討九億金援,準備舉辦太平洋運動會,我認為在這種種情況下不應該只是著眼在外交外派人員的事物上,就算將副代表或是公使的位置增設政務職,依舊沒有從根本解決我們外交困境。如果我們只會在每次斷交後只發佈聲明和記者會批評大陸的打壓,什麼實質的作為都沒產生,這樣我們的邦交國仍然會不斷消失。且外交官與相關職務本是經由國家考試及訓練合格產生,如果在這方面有所謂的政務職那麼可能會減少常任文官的職缺也可能成為政治的酬庸,的確在外交方面隨時都有新興議題,有專業背景的政務職或許能幫忙應對,但是我認為這並非我們眼下應該要改的地方,前布國大使曾說:「國家之間沒朋友只有利益。」我們這次的斷交後,應該要想如何防止下個斷交產生,又或是避免我們拿一大堆錢給邦交國後卻又遭斷交的事情發生,也許外交人力重要,但我想應該沒有比斷交這件事更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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