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4日 星期三

政一B劉宗諺

姓名:劉宗諺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6


【標題】

 本會期婚姻平權修法有困難 民團批賴清德拖延


【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71004/1216277/%E6%9C%AC%E6%9C%83%E6%9C%9F%E5%A9%9A%E5%A7%BB%E5%B9%B3%E6%AC%8A%E4%BF%AE%E6%B3%95%E6%9C%89%E5%9B%B0%E9%9B%A3%E3%80%80%E6%B0%91%E5%9C%98%E6%89%B9%E8%B3%B4%E6%B8%85%E5%BE%B7%E6%8B%96%E5%BB%B6
 蘋果即時新聞

【內文】

行政院長賴清德上任後,宣示年底前推動一例一休修法、重送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也在施政報告中提到,將尋求共識研擬婚姻平權方案,被問到何時推動婚姻平權法案,賴清德昨在立法院答覆藍委柯志恩質詢時表示,「我們會努力,不過這會期是立法院預算會期,立法院也有困難,我們會爭取時間和雙方協調。」對此,婚姻平權大平台昨發聲明批賴清德拖延,「人權無法打折,改革不能兩面討好」,只有修《民法》才是婚姻平權。賴清德接任閣揆不久,就因「愛滋病主要來源已不是因針筒,而是男男同性戀之間所引起」言論挨批,除了公開道歉,賴清德隨後在施政報告中提到,行政院已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有關同性婚姻自由平等保護的意旨,將凝聚最大共識,審慎研提合理可行方案,具體落實婚姻平權。柯志恩今逼賴清德表態支持婚姻平權傾向「民法派」或「專法派」?賴清德重申,行政院支持大法官會議解釋,兩年內解決問題,他自己主張相愛的人有權在一起,至於《民法》或專法仍有些事情要協調,盼有妥善方案解決問題。法務部長邱太三說,法務部作為幕僚單位,正在邀集專家討論。柯志恩要求賴清德給個時間點,是否本會期確定無法提出,也不會完成修法?賴清德說,「我們會努力,這牽涉贊成與反對,也修法程序問題,這會期是預算會期,立法院也有困難,我們也爭取時間和雙方協調。」對此,婚姻平權大平台昨發聲明,表達失望與憤怒,對於民進黨政府因顧慮反對同婚者,拖延修法,罔顧總統蔡英文的選前承諾;改革不可能兩面討好,人權無法打折,請不要用口號呼攏。(曾盈瑜、張文馨/台北報導)

【相關憲法條文】

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11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評論:
最近同志議題越吵越火熱,到底是要修民法還是設立專法有待討論,但已基本人權來說,不論男女以及不論性傾向都應該受到憲法的保障,不論同性戀、異性戀或雙性戀都該如此,我們其實也可以從歐洲國家看到,那些同志婚姻法案通過的國家,實現了基本的人人平等,雖然我國近期2年來可以實行同志結婚,但其中還有許多不同的思想,就如同上面婚姻大平台所講的「人權無法打折,改革不能兩面討好」,而以我的觀點來看,我認為同性戀跟異性戀沒有不同,只是愛的性別不一樣,但在法律上性別應該是平等的,所以我支持修法。

這還牽涉到另一個問題,雖然人民有言論自由,但賴清德所說的言論已有針對性,並具有歧視的意味在裡面,所以就算有言論自由也不代表就可以亂說話,因為他的言論自由已和平等權互相牴觸,況且他的言論中帶有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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